法律問題,請幫忙
我家買了一間中古屋店面,房子算是邊間了
但是在房子的旁邊有還一塊畸零地,
是在我們房子跟馬路的中間,大約5-6坪左右
因為這間買來之後就出租給別人當店面使用了
所以租客就把房子本來的小雨遮給加長了,在雨遮上又裝了看板
現在這塊畸零地因為換了地主,現在要求我們要把地面以上
那些雨遮跟看板要拿掉,不然就要告我們侵佔到時會要求法院執行拆除
請問一下,這雨遮是直接裝在我們的牆壁上,而沒有柱子在那塊畸零地上
這樣有造成侵佔的事實嗎??我們這雨遮跟看板如果沒拆會被法院強行拆除嗎??
請了解的大大提供意見幫忙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