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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施用3、4級毒品 修法加重處

施用3、4級毒品 修法加重處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4月2日 上午5:50
東南亞近來嚴打毒品,毒販為躲避風頭,紛紛轉移他處運毒。法務部資料顯示,去年度台灣查獲毒品有高達94%為境外流入,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憂心指出,台灣恐淪「亞洲毒品轉運站」。因此,藍綠立委已針對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無刑責的漏洞,修法加重處罰。
法務部統計,去年自境外流入我國的各類毒品共重達6596.9公斤,占全年度毒品查緝量的94%,相對於2015年度境外流入毒品的78%成長不少;最為顯著是在去年7月間,就有重達1471.4公斤的境外毒品走私入關,這段期間正好是菲律賓總統杜特蒂甫上任,打擊毒品最嚴厲的時刻。
綠委李俊俋指出,坊間已在流傳,東南亞國家雷厲風行掃毒,台灣恐怕成為新的亞洲毒品轉運站。刑事局則坦承,最近查獲的境外毒品的確有增加趨勢,主要轉運到日本、澳洲及紐西蘭。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也表示,去年有1000多公斤的毒品從台灣流入日本,上百名台灣年輕人因涉嫌走私毒品遭到逮補。另根據日本財務省統計,台灣2016年為日本境外毒品第三大來源國。
此外,現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於單純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並無刑責,僅處以罰緩及8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國民黨王育敏提案,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而有成癮傾向者,需強制接受1年以下之戒癮治療;至於對未成年人販賣毒品者,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則提案,兒童、少年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先交付地方主管機關進行6個月以上、1年以下專業輔導。李麗芬舉K他命為例,目前尚缺乏有效替代藥物,且心理上癮性大於生理上癮性,因此臨床上的治療多以心理社會取向的介入為主。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也提案,少年若在五年內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三次以上者,其父母、監護人或是實際照顧之人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以加強父母所應負擔的責任與對子女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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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笑  兒女吸毒 卻要罰父母  這是啥邏輯  
哪我可不可以說 一個綠營立委犯錯  所有綠營人士都要出來道歉
或是通通連坐受罰 看你們願不願意  
之前自己綠營還想毒品除罪化  現在只因為毒品都銷往((日本))、澳洲及紐西蘭
就改口加重刑責 跟 處罰父母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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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ZXCBNM30 的帖子

未成年小孩 吸毒  父母本負監看人天職
例如 你到處造謠生事 你父母不用負責喔??
放縱網蟲四處挖洞  看你還能造謠生事多久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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