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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古代妓女借「定情」大施「丁娘十索」手段

古代妓女借「定情」大施「丁娘十索」手段

  妓女對付嫖客﹐常用兩種方法﹕大凡不知其來歷﹐而又為「急色兒」的﹐必先飽索其「纏頭」﹐然後才以色身相示﹔倘深知嫖客家富資財﹐則先與其定情﹐然後大施「丁娘十索」的手段。因為情意既切﹐則予求予取﹐自然不在話下。
  倘遇到定情之後而又十分吝嗇的嫖客﹐怎麼辦呢﹖妓女們也有辦法。崇明某花布莊駐滬經理﹐好尋花問柳而又鄙吝。他眷戀一妓﹐為妙齡麗人。一酒一牌之後﹐妓女即與他定情。誰知他定情之後﹐慳吝如故。凡遇妓院「燒路頭」之類的花錢時節﹐皆避而不見﹐妓女心甚恨﹐但不露聲色﹐仍竭力獻媚。經理大喜﹐常誇耀於人﹕「某妓與我親密﹐在於愛情而不在乎金錢。」。
  某日﹐妓女自乘馬車來到經理處﹐邀他同游張家花園。經理欣然從命﹐直玩到夕陽西下﹐雙雙同車而歸。車至三馬路某珠寶店前﹐妓命停車﹐對經理道﹕「我進去買幾件金飾﹐你能否跟我一同到店裡看看﹖」並申明自己口袋有錢。經理無法脫身﹐只得陪妓女入店。妓女便向店員索觀珠寶﹐擇購若幹件﹐拿來問經理﹕「這幾件好不好﹖」經理含糊應答﹐計所購珠寶共值1200餘元。妓女乃對經理耳語道﹕「我身邊只帶了200元。想先把這些錢交付﹐帶回珠寶﹐請您為我擔保。我回去後就叫人到銀行取款交還給您﹐決不遲誤。」。
  經理愕然道﹕「我與店中人素不相識﹐他們豈肯信我﹖」。
  妓女道﹕「請您幫我說說看。」。
  經理無法﹐便偕同妓女去見店員。妓女不待經理開口﹐即掏出一疊鈔票道﹕「這裡200元﹐你先收下。下餘1000元﹐有某大少擔保﹐明天早晨送來。所購珠寶﹐能否讓我先帶回去﹖」。
  店員目視經理﹐經理道﹕「倘蒙見信﹐我樂於為她擔保。」。
  店員道﹕「區區小帳﹐何不信之有﹐只是請留下尊寓地址。」。
  妓女代答道﹕「他住十六鋪某裡。」。
  店員道﹕「可否賜一便條﹐以便明晨持條前去取款﹖」。
  經理面有難色。妓笑對經理道﹕「我回去後即將錢還你﹐你何妨寫一紙條。」。
  經理不得已而從之﹐寫畢﹐又在妓女請求之下﹐將圖章蓋於錢數之上。於是偕妓女返回。妓女回房間﹐即打開箱子﹐取出一銀行存折遞與經理道﹕「請您看看﹐存折上還有多少錢。」經理一看﹐所存4000餘元。妓女喚娘姨去銀行取錢。娘姨笑道﹕「現在已是7點﹐銀行早停止營業﹐明天早晨去取吧。」。
  妓女懊惱地對經理說﹕「今天不能付錢與您了﹐我早晨起得又遲﹐明晨店員到你那裡取錢時﹐我恐怕還未起身﹐只得請您暫墊﹐明天中午我一定派人把錢送給您。」。
  經理見她情狀逼真﹐深信不疑。次日晨10時﹐店員到他寓所取款﹐經理即如數付予。等到午後1時﹐妓女猶未派人送錢來﹐心裡焦急起來﹐自往妓院催款。妓女已外出﹐婢僕說被征至某公館﹐晚間始回。經理不得已而歸﹐晚8時復往﹐見妓女房間裡有客碰和﹐乃入後室﹐妓女好久才到﹐絕口不提付款一事。經理不耐煩﹐道﹕「錢我已代付了。」。
  妓女應道﹕「很好。」止此而已。
  經理只得問道﹕「你的錢已取來了嗎﹖」。
  妓女淡然道﹕「今天早上忘記了。」。
  經理愕然道﹕「我為你代付的錢是挪用我哥哥的﹐須急還。」。
  妓女佛然道﹕「區區千元﹐你怕我還不起嗎﹖」言罷﹐拂袖而去。
  經理懊喪而歸。次日復往索債﹐妓女不見。經理方知受騙﹐與妓女斷絕往來。令他不解的是﹐擔保之時﹐店員何以見信﹖後來才打聽到﹐店員實際上與妓女同謀。妓女所購珠寶及所付購金﹐彼此隨即退還。經理所付千元﹐則由二人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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