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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三代時皇帝權利到底有多大﹖

三代時皇帝權利到底有多大﹖

  約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王朝夏。中國出現早期國家政治制度﹐禹老年時沿用禪讓的管理﹐選舉繼位人。但是禹死後﹐他的兒子啟奪得王位﹐並傳位給自己的後代。這樣﹐政治權利由「傳賢」變成「傳子」﹐王位在一家一姓中傳承﹐「家天下」的局面逐漸形成。原始社會後期的禪讓制被王位世襲制所取代。商朝建立後﹐王位有時父子相傳﹐有時兄終弟及。
  夏商的最高統治者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把自己的行為說成是天的意志﹐國家大事都通過占卜的方式來決定﹐王權具有了神秘的色彩。
  夏商時期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商朝中央設有相、卿士等﹐掌握政務。地方封侯和伯﹐侯、伯作為臣服於商朝的方國首領﹐定期向商王納貢﹐並奉命征伐。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紂滅商﹐建立周朝﹐史稱西周。為了進行有效的統治﹐西周實行分封制。周武王把王畿以外的廣大地區土地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後代﹐讓他們建立諸侯國﹐拱衛王室。武王死後﹐其弟周公旦繼續推行分封制度﹐擴展周的統治範圍。周初分封的諸侯﹐大多數是同姓子弟﹐他們多被分封到重要地區。
  分封制規定﹐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的朝覲述職的義務。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西周通過分封制﹐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西周開發邊遠地區﹐擴大同統治區域﹐形成了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西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在分封制下﹐周天子具有至尊權威﹐國家政權也逐漸由鬆散趨向緊密。不過﹐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如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征派賦役等。隨著諸侯國勢力的日益壯大﹐到西周後期﹐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為了加強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在權利﹐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西周實行了與分封制互為表裡的具有政治性質的宗法制。
  宗法制是用父系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繫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的統治制度。它規定﹐周王稱為天子﹐王位又嫡長子繼承﹐為大宗﹔其他兒子分封為諸侯﹐她們對天子來說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領地內卻是大宗。諸侯的爵位﹐也只有嫡長子才能繼承﹐其他兒子領有封地成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來說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領地內又是大宗。卿大夫與士的關係﹐依次類推。大宗可以命令和約束小宗﹐小宗必須服從大宗。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最高的領袖。
  宗法制保證了各級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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