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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五四」先鋒梅思平抗戰時淪為漢奸

「五四」先鋒梅思平抗戰時淪為漢奸

  1919年5月4日﹐北京大學政治系學生梅思平跟著遊行隊伍高喊著「外爭國權﹐內懲國賊」的口號闖入曹汝霖宅邸。學生們在痛打了章宗祥之後﹐放火燒了曹宅﹐而梅思平(據傳)就是放火者。
  北大畢業後﹐熱衷政治鬥爭的梅思平沒能順利地踏上仕途﹐而是應聘到上海的商務印書館做編輯﹐過起了普通文人的日子。但隨後他遇到周佛海﹐徹底改變了人生軌跡。1928年﹐蔣介石授意周佛海創辦《新生命》雜誌作為自己政策宣傳的陣地﹐梅思平和陶希聖成為骨幹成員。梅思平以雜誌為「炒作」平台﹐掀起了一場以「中國社會到底是什麼社會」的論戰。一時間﹐梅思平名聲大噪﹐並得到了蔣介石的賞識。
  抗戰爆發後﹐在蔣介石的默許下﹐受命於汪精衛的高宗武、梅思平在香港創立「蔚藍書店」﹐一面搜集情報﹐一面與日方頻頻接觸﹐試探日本的底牌﹐希望與日本和談。當高宗武帶回了日本政府希望汪精衛出馬的消息時﹐蔣介石怒不可遏﹐表示與高宗武斷絕關係﹐並下令停發活動經費。但抱定「和平救國」主張的周佛海卻背著蔣介石﹐照舊每月從宣傳部的經費中﹐撥3000元支持高宗武在香港繼續與日本保持聯繫。
  1938秋﹐高宗武生病﹐周佛海指示梅思平前往上海與日本人秘密談判。在日本人準備的接風宴上﹐梅思平的心情異常沉重。他深知此行簽署的必然是條件苛刻的城下之盟﹐自己難免會成為中華民族的罪人。席間﹐梅思平突然哀歎﹕「從今而後我不也成了漢奸?」。
  不出所料﹐秘密談判進行得十分艱難。梅思平提出的要求均被日方斷然拒絕後﹐哀求日方不要把承認「滿洲國」寫進條款﹐以免自己背負漢奸、賣國賊的千古罵名。結果﹐除了有名無實的撤軍期限外﹐梅思平的一切要求都遭到了拒絕。11月20日﹐梅思平、高宗武與日本代表簽訂了《日華協議記錄》和《日華協議記錄諒解事項》。
  11月27日﹐梅思平返回香港﹐隨即將密約縫在西服馬甲中飛往重慶﹐向汪精衛交差。當汪精衛第一次看到密約時﹐忍不住大罵梅思平﹕「這是賣國條約﹐我拒絕承認其中的任何一個字!」然而﹐在陳璧君的規勸下﹐汪精衛很快就釋然了﹐說﹕「凡已由梅思平簽字的部分可以同意﹐其餘留待將來再商議。」。
  1940年3月﹐汪精衛在南京組建偽國民政府﹐梅思平任汪偽中央組織部長、實業部長、內務部長、浙江省省長等職﹐地位僅次於周佛海。梅思平當漢奸的消息登報後﹐女兒梅愛文立刻登報發佈宣言﹕「我的爸爸梅思平﹐做了敵人的傀儡﹐做了汪精衛的走狗﹐做了中華民族最大的罪人了。我以之為恥!今天﹐我要公開宣佈脫離父女的關係。我要打倒我的爸爸!」這件事當時震動全國﹐各大報刊競相轉載。面對女兒的憤怒聲討﹐梅思平自知大節已虧。此後﹐父女決裂﹐梅思平再也沒能活著見到女兒。
  日本投降後﹐南京偽國民政府宣告解散﹐陳公博、周佛海、梅思平等人相繼被捕。1946年5月3日﹐梅思平被國民黨高等法院公審﹐成為南京公審的第一個汪偽巨奸。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曾經的「五四」先鋒競要靠偷喝酒灌醉自己才敢上庭受審。5月9日﹐梅思平被高等法院判處死刑﹐9月14日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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