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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國軍師長張輝瓚到底該不該殺﹖

國軍師長張輝瓚到底該不該殺﹖

  1930年12月30日至1931年1月3日﹐中國工農紅軍進行了第一次反「圍剿」的戰鬥﹐五天內打了兩個大勝仗﹐殲敵13000餘人﹐活捉國民黨軍第18師師長張輝瓚﹐取得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重大勝利。為此﹐毛澤東揮筆寫下了《漁家傲·反第一次大「圍剿」》一詞﹕「萬木霜天紅爛漫﹐天兵怒氣衝霄漢。霧滿龍岡千嶂暗﹐齊聲喚﹐前頭捉了張輝瓚。」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紅軍活捉的敵人師長並不只張輝瓚一個﹐可是沒想到張輝瓚這個在當時並不能說有特別重大影響的人物﹐竟然也藉此揚名﹐成了多年來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人物。
  一、張輝瓚該殺不該殺﹖這是大家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張輝瓚在1931年1月28日東固公審大會後﹐遭到處決。現在往往壓倒性的意見是張輝瓚不該殺﹐殺他違背了紅軍的俘虜政策﹐違背了統戰的方針﹐朱毛都曾答應不殺﹐中央也曾決定不殺云云。在中國和世界戰爭中﹐很早就出現了戰爭法和戰爭犯罪的概念﹐近代以來特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趨完善﹐違反戰爭法反人道的「無軍事必要摧毀城鎮和村莊﹐劫掠公私財物﹐無辜殺害平民、姦淫婦女」的軍隊指揮官要受到懲處﹐這已經是通則。這和優待戰俘是兩回事﹐不能說你因為做了俘虜﹐舊惡就可以一筆勾銷。
  張輝瓚部進入蘇區後﹐氣焰甚為囂張。張輝瓚命令部下﹕「東固已赤化﹐石頭要過刀﹐板凳要火燒。40里內凡10歲以上男女格殺勿論。」因此﹐他的部隊在東固地區看到老百姓的房子經常不問青紅皂白地燒掉﹐見到糧食衣物就搶﹐捉到人就當是「共匪」殺掉﹐抓到婦女就強姦﹐可以說是無惡不作。
  1931年1月28日﹐蘇區政府在東固召開了反「圍剿」勝利慶捷大會﹐會上廣大群眾提出要公審張輝瓚。可是將在東固富水河壩上提審張輝瓚的消息傳出後﹐十里八鄉的群眾帶著火把拿著乾糧紛紛自覺湧來﹐形成「萬人公審大會」的盛況。人們情緒激動﹐「抽筋」「剝皮」聲不絕於耳。20世紀30年代的中國雖然法制不健全﹐但人們已經有了初步的法律觀念﹐殺人償命。況且張輝瓚這種罪大惡極、民憤極大者。很多情緒激昂的群眾登上主席台揪打張輝瓚﹐局勢很快失控﹐幾位青壯年赤衛隊員看到張輝瓚﹐聯想起張輝瓚進佔東固僅僅幾天便無惡不作﹐他們的父母被殺﹐妻子被辱﹐房屋被燒﹐再也按捺不住激憤﹐便和群眾一起拖下了張輝瓚﹐拉到主席台旁的田間﹐手起刀落﹐將張輝瓚身首分家。
  張輝瓚以後被俘的國民黨師長沒有被處死﹐非常重要的一條在於他們在蘇區沒有那麼大的民憤。
  二、張輝瓚之死的負面與正面的政治影響孰輕孰重﹖
  1930年12月初﹐當第一次反「圍剿」的準備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時﹐東固發生了「富田事變」﹐出現了肅反擴大化的嚴重傾向﹐使紅20軍和東固地區的人民群眾對紅一方面軍總前委產生了疑慮。第一次反「圍剿」特別是龍岡大捷取得勝利後﹐這些疑慮得到了緩和。但是﹐人們見到張輝瓚被捉卻久未被殺﹐群眾中更是傳出「毛澤東主張不殺他的老鄉張輝瓚」的傳聞。許多人忿忿不平地說﹕「肅反冤枉死了那麼多人﹐都是我們本地的老革命。怎麼能放著一個國民黨師長貨真價實的反革命不殺﹖殺死張輝瓚順應民心、振奮士氣、消除富田事變的負面影響﹐增加和提高了紅軍特別是以毛澤東為首的紅一方面軍總前委的凝聚力與威望﹐為即將到來的第二次反『圍剿』做了最好的群眾動員。」
  殺死張輝瓚贏得蘇區群眾的支持﹐不殺張輝瓚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會緩解國民黨軍上層將領對紅軍的敵視態度﹐但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處死張輝瓚有利有弊﹐在當時的情況下是利大於弊﹐不可能有兩全其美的做法。
  三、張輝瓚是否真能成為國共談判的籌碼﹖
  張輝瓚被俘後﹐其妻立即四處活動﹐通過各種途徑尋找共產黨﹐表示願意以巨款贖回張輝瓚。國民黨湘籍軍政的頭面人物程潛、唐生智、魯滌平等也派代表向共產黨傳達信息﹐據說蔣介石也答應以釋放關押的100多名共產黨政治犯﹐並提供20萬銀元、20擔西藥、兩個團的槍彈為條件進行談判。
  當時在上海的中共中央經過慎重考慮﹐認為張輝瓚在國民黨湘籍軍人中有一定影響﹐可以利用其影響作分化瓦解國民黨軍的工作﹐國民黨開具的條件也有利於緩解中共中央和紅軍的經濟困難。當即派出通訊員去蘇區傳達做好準備放回張輝瓚的指示﹐並派出代表赴南昌談判。結果由於路途不暢﹐通訊員無法及時趕到蘇區﹐中央的指示沒有及時得到傳達。中共代表趕到南昌時﹐報紙上已經登出了張輝瓚被殺的消息﹐談判已經無從進行。
  張輝瓚是否真能成為國共談判的籌碼﹖也無法得到證實。
  我們認為﹐中共中央和紅軍的溝通不暢﹐但國民黨軍和蘇區的溝通渠道應該是暢通的。國民黨如果真想救出張輝瓚﹐在20多天的時間裡應該去蘇區和紅軍聯絡﹐為什麼捨近求遠﹖可見其有緩兵之計之疑﹖難道放了張輝瓚﹐國民黨就能延遲對蘇區進行的第二次「圍剿」了嗎﹖這也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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