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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98年度臺北市聯合婚禮訂於2009年4月19日及10月25日各舉行1場

98年度臺北市聯合婚禮訂於2009年4月19日及10月25日各舉行1場

98年度臺北市聯合婚禮訂於2009年4月19日及10月25日各舉行1場



注意囉!98年聯合婚禮將舉辦兩場,歡迎報名參加!




發稿單位:民政局
發稿日期:2008-12-09
聯絡人:李富錦
聯絡電話:1999轉6238      


      98年度聯合婚禮來了! 98年度臺北市聯合婚禮訂於98年4月19日及10月25日各舉行1場,歡迎設籍在臺北市或目前在臺北市就學或就業之準新人報名參加。

    臺北市政府為倡導婚禮節約,推行示範性婚禮儀式,自民國62年開始舉辦聯合婚禮以來,受到民眾熱烈參與,已成臺北市政府重要活動之一。98年第1場聯合婚禮(98年4月19日)將於98年2月9至13日開放報名,歡迎準人於報名期間至本市各區公所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表,亦可線上報名後再郵寄資料。來不及參加第1場婚禮之準新人沒關係,還有第2場,(98年10月25日),將於98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受理報名。

    由於民法修正,從97年5月23日起,結婚必須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會有效。之前有許多民眾詢問市府爾後是否繼續舉辦聯合婚禮,民政局黃呂局長錦茹表示,考量民眾對婚禮儀式重視之需求及秉持政府推廣禮俗之定位,仍會繼續舉辦聯合婚禮,以宣導婚姻價值與重要性,郝市長也非常樂意為新人福證。況且舉行公開儀式的婚禮,是讓眾人見證新人倆人一輩子的誓言、接受大家祝福之新人生的開始;更是讓雙方家庭了解新人彼此即將邁入新的人生階段,並且配合結婚登記新制度,由本市各戶政事務所人員於每次婚禮現場為設籍在臺北市的參加新人辦理結婚登記。

     另外參加臺北市聯合婚禮有沒有什麼應注意事項及優惠?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報名經民政局核可後,將由專人通知各對準新人繳交服務費1,000元,並請準新人雙方一定要參加新人講習會,除請專業講師教授婚姻教育課程,並會詳細說明婚禮當天應注意事項。參加聯合婚禮每對新人,婚禮當天可以得到結婚證書及新人禮品;另外婚禮當天也有專業攝影師全程攝影及拍攝新人與貴賓大合照,婚禮活動光碟及與貴賓大合照會於婚禮1個月後寄送到各對參加新人府上。所有相關訊息都在臺北市聯合婚禮專屬網頁(http://www.ca.taipei.gov.tw/umerry/)上公布,歡迎準新人踴躍報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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