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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

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

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

花蓮縣98年全國集團結婚活動,2月5日開始報名哦!『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訂本4月15、16日二天舉辦邀請全國百對新人在來花蓮共渡浪漫婚禮。有鑑於往年參加全國集團結婚活動新人報名相當踴躍,為此主辦單位98年度繼續精心籌劃,在春暖花開的「人間四月天」,預計邀請百對新人到花蓮來完成終身大事,在洄瀾山海互映見證下,為彼此許下永恆的承諾。請全國新人注意:預計2月5日(四)起報名,額滿為止,限100對新人,備取30對,其中特別保留20對為花蓮縣原住民優先保留名額。相關活動內容,將待花蓮縣政府上網招標委外設計規劃後,公布於全球資訊服務網(www.hl.gov.tw)。



及提供參加新人優惠項目如下:
一、婚禮主題:花蓮縣98年「情定洄瀾
蜜月夢土─戀戀花蓮」全國集團結婚。

二、報名日期:自98年2月5日(星期四)起至名額額滿止,名額限100對新人(備取30對,其中特別保留20對為本縣原住民優先保留名額,於3月16日止未額滿時由備取者依序遞補),詳如報名須知(含報名表)。
三、報名資格:男女雙方須有一方為本國國民,且滿20歲以上未婚男女。
四、報名資料及方式:
(一)報名應備文件:詳如報名須知第貳項。
(二)報名方式:
      1.採親自(或委託)或通訊報名二種方式受理報名。
      2.依親自(或委託)、送達或寄達者,以本府民政處收件先後時間順序受理報名,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俟補齊後再辦);報名資料均不退還,活動完畢後銷毀。
      3.通訊報名者應以報名日(第一天),郵件始寄達者才予受理報名;於報名日前寄達者,以第二天為受理報名日(建議以宅急便或快捷方式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間)。
      4.報名審核通過後,先預繳保證金2,000元,於活動結束後退還。取消或未報到參加者,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本縣全國集團結婚活動,且已繳交保證金者,不予退還。
五、活動日期:98年4月15、16日(星期三、四)2天1夜(15日上午報到、下午婚禮;16日旅遊行程)。
六、提供優惠項目:參加之每對新人全程免費享有
(一)結婚當日住宿(一晚)。
(二)活動期間餐膳及婚禮當日喜宴(含新人雙方父母親各2位)。
(三)結婚證書及婚禮活動剪輯DVD。
(四)精緻家電禮品乙份(提供全程參與活動之新人)。
(五)本縣知名攝影婚紗公司及伴手禮名特產店…等各界企業廠商贊助與特別優惠等。

    以上相關活動場地及內容,將俟本府上網招標辦理委外設計規劃後,將陸續公布於本府全球資訊服務網(www.hl.gov.tw)。


    想要幸福百分百嗎?想和100對新人共同接受花蓮好山好水的祝福嗎?趕快向花蓮縣政府報名,還有更多優惠活動只讓參加集團結婚的新人享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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