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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動物權益促進會 守護流浪生命

動物權益促進會 守護流浪生命

花蓮縣動物權益促進會推動普查,希望找到解決流浪動物的方式,執行秘書李旻穗說,無法評估能帶來多少正面效應,但來自各界的志工夥伴,絕不放棄任何能守護流浪生命的機會。


花蓮縣動物權益促進會83年成立,靠著志工協助流浪貓狗結紮,找飼主認養流浪動物、提供人道救援,成員包括教育界、商界,及各階層的愛狗、愛貓人士,去年協助結紮378隻流浪狗,讓36隻流浪貓狗找到新家。


執行秘書李旻穗說,台灣採行撲殺方式處理流浪動物,實際上,成犬一年約發情兩次,懷孕期約兩個月,常能產下8到10隻幼犬,由於處處可見流浪貓、犬,現行的撲殺政策,明顯趕不上流浪動物的增加數量,形同屠殺行為的不人道政策,有檢討必要。


李旻穗說,除了消極的捕捉流浪動物並進行撲殺,政府應以正面的方式解決問題,包括教育飼主培養責任、結紮流浪動物,及由有心的社區或校園來認養流浪狗,擴展生命教育範圍,花蓮市民生社區、吉安鄉永安社區可望成為模範社區,一起推廣保護動物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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