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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異] 刑場怪譚!死囚開8槍打不死 器官捐前「復活」

刑場怪譚!死囚開8槍打不死 器官捐前「復活」

台灣各監所附設的刑場,因為過去都有槍決人犯,所以按例也要祭拜一番,多年來在刑場執行死刑任務當中,曾經發生有一名死刑犯,竟然被開了8槍還死不了,成為鬼月當中監所裡最詭異的刑場傳說。
台北看守所管理員董惟平說:「在這個地方,注射麻藥完畢之後,他整個人就癱掉了,就躺平的,趴平的趴在這邊。」

執行槍決的人,古時候稱為劊子手,現在是由法警代勞,大多一槍斃命,但過去台灣的刑場也曾經發生開了好幾槍還打不死人的怪事。

法醫高大成說:「我們就在那邊開槍,結果開到6槍,這個人還在那邊哀嚎,手還在那邊抖,我想說奇怪怎麼這樣,看瞳孔又還沒散開,沒死,這個人射5、6槍都不會死,才去拿聽診器來聽,原來他心臟在右邊。」

開5、6槍死不了,嚇壞了在場的執行檢察官和法醫。不過台灣死刑執行,一向是槍下不留人,因此不管什麼理由,一定要結束死囚性命。

高大成說:「我說不行,再開,再開的時候這個人(法警)會怕,因為他開了5、6槍,手會抖你知道嗎?劊子手還射歪了你知道嗎?結果就換人,換人再開,8槍死不了,總共開了9槍。」

死刑犯在法醫判定瞳孔放大之後,火速地送往醫院,進行器官摘除手術。但是也曾經發生在槍決送醫之後,判定仍有生命跡象的怪事情發生,榮總麻醉科醫師范守仁說:「榮總有幾次就是說,犯人運到榮民總醫院的時候,犯人又活起來了,結果又把犯人載到刑場裡面再打一槍。」

死刑犯走進刑場,絕對是被抬著出來,但國內曾經發生刑場的執行檢察官,認為案情有疑點,於是私自宣佈暫緩執行槍決,這名檢察官後來也遭到法務部記過處分。死刑犯活著走出刑場,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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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類的故事真的很有意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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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在左邊的的確很少見
更何況還開9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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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太勵害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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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在右邊
好少見
要不是現在科學發達
不曉得這個人要活受多少罪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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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應該給死刑犯依各最後存活機會個人覺得都被開了8槍沒死或許是天意要讓他活了一命在硬把他殺死就不為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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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分享...您辛苦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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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說是報應呢 還是.......

很痛苦吧 開那麼多槍死不了=口=..........

不管是行刑者或是法醫 還有死刑犯本人

死刑都是煎熬呀...

但卻是必要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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