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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私人包廂警察可以任意搜索嗎?那些行為合法?那些行為不合法?

私人包廂警察可以任意搜索嗎?那些行為合法?那些行為不合法?

問題有點長.有點多.請耐心看完

2009/07/31星期五.朋友找我去(百 X 匯汽車旅館)幫友人慶生.凌晨一點多
(4位興 X 派出所的便衣警察 )和(1位旅館工作人員 )。
上來臨檢.旅館工作人員說這4位是警察要臨檢.說完後便離開現場。4名當時自稱警察(沒人出示證件 )在場所有人都被叫到包廂大廳.2名警察對所有人合對身份.(25人10分鐘就查好了)。
1名警察站在通往後面浴室/小花園和睡房的門口不準任何進入.(總統套房間真多)。
另1名警察擇自行在後面房間搜索.~~30分鐘後~﹗自行在後面房間搜索的警察.走出來跟對我們合對身份的其中1位警察耳邊竊竊私語.(我想是真心話.大冒險).2位警察再一同進入後面5分鐘後.合對身份的那位警察出來先叫所有男生再叫所有女生進入睡房.面向梳裝台.從柱子上拿來一盤裝有白色粉末和一包裝有一顆綠色藥丸.(後來得知是K他命和搖頭丸)。又在梳裝台上把燒水壺拿來打開看見幾包東西在水中浮浮沉沉。(燒水壺的水有八.九分滿.看了都想笑)。
問這些東西是誰的?大家都說不知道!
回大廳後警察叫其他警察過來支援.又叫租房人在一張紙上簽名再叫所有人也在紙上簽名後.拿出一張紙說了一些似懂非懂的話.就把我們全帶回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就問所有人有要跟家人聯絡嗎?沒有就把手機關機放在桌上.不準打也不準接。(有找律師/朋友/家人)。
到派出所時大約凌晨兩點五十分(筆錄上的時間).所有人在派出所等到凌晨四點多.1名警察拿出1份叫什麼義務權利告知書叫大家個別簽名.當中有幾人不懂哪是什麼?就說可以等律師來再簽嗎?
警察就說只是 [義務權利告知書 ]還要找律師?要找就快找你們到
派出所時間算起只有四小時可以請律師.(這時以是凌晨五點了)
吵吵鬧鬧一陣黑臉/白臉全出動.一番解說後大家也都簽名了。簽完後又另l位警察說大家都要驗尿.各位合作點別讓所有人等你1個.早點配合早點回去休息。所有人採完尿液後.才開始作筆錄.筆錄中有些問的不太了解內容.問警察這是什麼意思.警察也不太想回答.草草結束。作完筆錄已經早上八點多.九點多1位自稱是衛生所派來的採血人員.要全体採血送檢驗!問她為什麼還要驗血?不是己經有驗尿了嗎?
衛生人員說:衛生局規定凡事跟毒品案有相關人員都要驗血.怕有愛滋病。又一陣折騰和等待.有人問警察還要等多久才能回去?
警察回答說:很快.先到分局登記一下.(登記是打手模)。資料送到法院.(資料是我們人).法官簽名後就可以回去了.(簽名是法官問完話).大概下午兩.三點.再等一下吧。(這時是上午十一點)。
等待去分局時上廁所都是一對一.好像犯什麼大案一樣﹗
離開派出所轉送到中X分局已經是下午一點.不知道是偵察隊還是刑士組.在等待時聽警察交談對話中.發現警察形像好不了的原因之一.1位剛進來的警察問這一群人犯了什麼案?1位警察用台語回答(犯了搖頭沒相找).另1位警察也用台語回答(喝酒自己喝)。這種對話是在暗示:不想被抓!最好現場也要有警察同歡是嗎?
打完手模照完像就叫我們先休息一下.很快就可以回去了(拘留室休息)。在拘留室等到下午四點多時有人餓得受不了.請警察幫忙叫些便當來吃可以嗎?警察說:再等一下什麼時後你們要送去法院也不知道.叫來了沒人吃不是浪費了嗎?大家只好等下去。等待時有人問到怎麼沒看到某某人?就隔著鐵窗去問看守拘留室的警察那某某人怎麼沒在拘留室跟我們關一起呢?警察一會說他在做筆錄.一會說別區借掉.一會說等會就來.一會說不清楚。
肚子餓的人也吵著要叫便當(這時五點多了)。
看守警察被煩到受不了.回答說:我怎麼知道某某人去哪?今天我都看守這外面的事別問我!不是跟你說過了什麼時後去法院也不知道?叫來了沒人吃不是浪費了嗎?
肚餓說:沒關係.長官你先幫我們叫便當.到時沒人吃算我請長官們吃晚餐。看守警察:不用了.謝謝.我答應你們六點整還沒去法院.一定吃得到便當.再等半小時可以了吧!
等到晚上八點多才從分局轉送法院.司機整路除了沒闖紅燈外一路狂飆.押解警察上車後問了一句話.你們都吃過了吧.吃過了就給我安分坐好.不然我跟法官說你們完全不配合徵辦。說完後拿起電話閒話家長.對方也是警察(聽得出來)內容大多是粗言.三字經幹幹叫.一下抽煙.一下吃檳榔.(我們只有在派出所時才可以輪流抽煙)。所有人到法院時晚上十點多了。
拘留室消失的某某人也奇蹟般出現在法院的看守所.問某某人不在拘留室期間去哪了?某某人回答:跟警察泡茶聊天.(幹.差別待遇)全体25人出法院以是星期日的凌晨。P.S全程轉送途中都要上手銬
(反正我也沒玩藥.不怕驗血/驗尿.只是好奇警察權力有怎麼大嗎?)
1.警察臨檢時旅館工作人員可以不用陪同嗎?
2.警察合對身份完成.可以不用馬上離開嗎?
3.警察合對身份同時可以自行進行搜索嗎?
4.警察臨檢時發現異狀可以自行先討論.勘查後才叫現場臨檢對像一同前去查看嗎?
5.到派出所時手機一定要關機嗎?只可聯絡家人/朋友或律師.其它時後不準接聽或播打手機?
6.請律師的時間只有到派出所開時算起的四小時嗎?
7.上訴故事中不是驗尿就可以了嗎?還需要驗血嗎?
8.轉送過程中需要帶手銬嗎?
9.徵辦過程時間上都那麼長嗎?
10.等待過程中不可進食嗎?
11.製作筆錄時不能向警察問問題的含意或這是什麼意思嗎?
12.警察可以冷言相向.語帶恐嚇/諷刺或嘲笑嫌犯嗎?
13.分局有熟悉的人員就可以不用進拘留室嗎?
14.押解嫌犯時警察可以抽煙/吃檳榔/講電話.不用遵守交通嗎?
請正确回答.希望不要再有人被匡進派出所。
(我個人是覺得有點被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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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535號  
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 取之方式加以列舉,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依該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
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意旨。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 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
  其因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前述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於符合上開解釋意旨範圍內,予以適用,始無悖於維護人權之憲法意旨。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解釋意旨,且參酌社會實際狀況,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俾對人民自由與警察自身安全之維護兼籌並顧,通盤檢討訂定,併此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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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察臨檢時旅館工作人員可以不用陪同嗎?原則上要
2.警察合對身份完成.可以不用馬上離開嗎?原則上可以馬上離開,除非發現違法情事
3.警察合對身份同時可以自行進行搜索嗎?不能進行搜索,除非有搜索票
4.警察臨檢時發現異狀可以自行先討論.勘查後才叫現場臨檢對像一同前去查看嗎?不清楚
5.到派出所時手機一定要關機嗎?誰說的
   只可聯絡家人/朋友或律師.其它時後不準接聽或播打手機?誰說的
6.請律師的時間只有到派出所開時算起的四小時嗎?誰說的
7.上訴故事中不是驗尿就可以了嗎?還需要驗血嗎?不清楚
8.轉送過程中需要帶手銬嗎?不清楚
9.徵辦過程時間上都那麼長嗎?不清楚
10.等待過程中不可進食嗎?誰說的
11.製作筆錄時不能向警察問問題的含意或這是什麼意思嗎?誰說的
12.警察可以冷言相向.語帶恐嚇/諷刺或嘲笑嫌犯嗎?態度問題,應該不犯法
13.分局有熟悉的人員就可以不用進拘留室嗎?不清楚
14.押解嫌犯時警察可以抽煙/吃檳榔/講電話.不用遵守交通嗎?誰說的

[ 本帖最後由 a2161 於 2009-8-9 02: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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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已經出租出去的房間  實務界已經認為是私人空間 不能隨便臨檢

如果你在住宿前已經將房間內,所有住宿人之個人資料留在櫃台,你應該是可以拒絕警察
臨檢,警察只能依據櫃台之個人資料查詢,除非有確實之犯罪證據,但是也必須申請搜索票,不然你看警察敢不敢隨便去5星級飯店臨檢,因為5星級飯店客人住宿前,櫃台一定會登記個人資料,警察不能隨便上去騷擾房客,讓國際人士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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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都碼吃軟的,看準小飯店比較好配合,不按照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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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魯智深 的帖子

感謝提供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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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松尾 的帖子

多謝提供法律知識.下次不幸再遇到﹗
才知自身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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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a2161 的帖子

謝謝您不吝嗇的回答.
很清楚了解每個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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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sam47800 的帖子

那汽車旅館規模不小.全省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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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到了不錯的經驗,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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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1.警察臨檢時旅館工作人員可以不用陪同嗎?可以不用全程.
4.警察臨檢時發現異狀可以自行先討論.勘查後才叫現場臨檢對像一同前去查看嗎?可
7.上訴故事中不是驗尿就可以了嗎?還需要驗血嗎?有關毒品的.視需要驗血.
8.轉送過程中需要帶手銬嗎?要.
12.警察可以冷言相向.語帶恐嚇/諷刺或嘲笑嫌犯嗎?並不犯法
13.分局有熟悉的人員就可以不用進拘留室嗎?請檢舉

你朋友帶毒品.最好你不知道啦.看完你寫的文章.我想你大概也不太在乎被抓.你只是想找個機會下次出口氣而已.
你們會被警方這樣玩.我猜.一是沒人承認.二是你們25個人態度也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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