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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緩刑 珍怨法官不給子女自新機會

無人緩刑 珍怨法官不給子女自新機會

無人緩刑 珍怨法官不給子女自新機會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9/01 19:25"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日電)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扁家子女因國務費案衍生的偽證案,法院今天一審判決1年到半年不等刑期,無人獲緩刑。律師林志忠轉述,吳淑珍對判決感到失望,抱怨法官不給子女機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偽證罪判刑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1年,依教唆偽證判吳淑珍2年。4人因符合民國96年減刑條例,且在判決前自白,坦承犯罪,因此刑期各獲減半為6個月、1年。

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表示,一審判決出爐後,吳淑珍傍晚曾致電他,對自己的判決沒有什麼意見,但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的判決感到很失望,抱怨法官為什麼不給子女們一個機會。他則建議吳淑珍等人上訴,爭取緩刑機會。

對於法官在判決書中,認為陳致中與陳幸妤有多筆私人支出也從國務費支應,有待檢察官偵查。林志忠表示,沒看到判決書前,不確定法官的意思,但當初特偵組移送與台北地檢署起訴時,都沒認定陳幸妤姐弟有這些觸法問題。

 林志忠質疑,檢察官追訴都沒有認定陳幸妤姐弟有問題,法官才開沒幾次庭,憑什麼這樣認定?為何法官在審理有關前第一家庭的案件時,態度就會不同?98090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1/5/1q9m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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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珍又語出驚人

無人替扁家緩刑?

那是當然的啦

到現在快半年

一毛錢也沒有吐出來

這只是偽證罪

還有洗錢部分沒結案吧

認罪協商只是廢話一堆

種種條件下

要求緩刑減刑

也只有扁家人說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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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判這樣算輕了吧,
而且不是搭上了新法的順風車嗎?
六個月以下去勞動服務一下就好了 ..
算很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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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官有前途呀
很懂得人情世故呀
如果判緩刑
輿論肯定會大加韃伐
教唆判2年減刑1年但事實上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應該也是在戒護醫院
而以他的子女1年減刑為6個月可以社會勞動代替,誰知道是做啥社會勞動呀
有做沒做有沒有做足時數也沒人知道不是嗎???
算是虛晃一招雙方不得罪,吳這麼說只是告訴社會大眾說我們有被罰囉別說法官偏袒喔
並非真正在說法官不給緩刑
這法官退休後也不怕沒飯吃了最起碼還能賣湯圓(這麼會搓湯圓)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09-9-3 18: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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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法官不給子女機會????
給機會自新的前提應是有認錯..有認罪..配合調查..匯回賄款才有機會吧
那...認罪是最後才說的..之前抵死不認..這算態度良好嗎??
海外匯款....到現在還沒有下落
還有減刑!!!!運氣真是好的可以...不過既然是新法這樣訂..就順新法吧..這我就沒意見
想要自新的機會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全部認罪..乖乖配合呢??
而且..判決的程度..我想很多人一定覺得不符社會期待吧!!!
判一年減為6個月...其他人隨便一個小罪的判決都比這還重吧
污那麼大才判6個月....
不要說社會上許多人不會太平衡
在獄中的受刑人..恐怕才會吐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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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ivc6547 於 2009-9-3 19:10 發表
講的太好聽,
從案發開始到現在,
陳水扁一家有誰把貪污的錢轉回國內的?
光瑞士銀行部份就不知道多少了,
搞不好土耳其銀行也有呀,
更別說日本、美國等地的隱藏帳號了,
太多的不願引渡回國,
這就不對,
...
呃那個人應該叫黃芳彥吧
是說名字太相似容易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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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不給機會...是誰一開始法官跟檢察官給予機會卻不好好把握的...
直接證據已經快攤上檯面才開始有認罪協商的念頭...不過為時已晚
一家從上到下無一不黑錢(幾個小的是無辜的)...判6個月已經很輕了,且五十珍也不可能抓去關,最多是在醫院作軟禁照護
現在重點就是既然已經協商了,為何在瑞士的錢遲遲未回,是打算拖過了追溯期之後在佔為己有嗎??
請這一家子好好的捫心自問,這樣做不會對不起台灣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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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 趕快關一關 有罪就關  幹麻緩刑咧

痾 關越久 賺更多  恩 都是公帑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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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也是法律出身的吧,知法玩法以為不會被捉到;才被判6個月阿珍就在那邊叫;後面的案子如果還是這樣的心態去面對,我想到時候被判6年也不足為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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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判決
才勉強符合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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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需要的就是公正公義
絕對支持嚴辦此案
但是對於藍營內部也期望有同樣的標準審核
這樣對於KMT才有正面的幫助
也才是全國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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