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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教唆咬扁案簽結 法界︰官官相護

特偵教唆咬扁案簽結 法界︰官官相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5/today-p3.htm
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被控教唆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咬扁案,特偵組調查後,認定越方如當初赴日本是勸辜仲諒返台面對司法,沒有從中指導或要求辜仲諒把紅火案和扁案連結,亦無條件交換,加上辜仲諒確曾捐款兩億九千萬元給扁家,當初咬扁的陳報狀和律師後來在高院說法不同乃屬辜仲諒紅火案的訴訟策略,全案查無檢方教唆嫌疑,昨晚予以簽結。
對此種偵查結果,前台北地院法官陳博文律師認為,特偵組調查此案,並無法定「應迴避」的問題,但外界仍不免會有「官官相護」的聯想,特偵組調查了哪些事證、傳訊人證等,都是可受外界檢驗的,但仍無法取信於大多數民眾,原因應該和「自己人辦自己人」的做法有關,最後可能會變成「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結果。
「沒教唆偽證,白癡才會相信」
陳達成律師則說,特偵組的結論,指辜仲諒回台指證扁涉貪,沒有交換條件,沒有教唆偽證,「只有白癡才會相信」,他說,有時候檢察官為達目的,通常是不擇手段,辜仲諒家世好、頭腦也聰明,特偵組一定是開出極優厚條件,才說服他回台。
外界質疑辜仲諒律師在九十七年十一月廿一日向特偵組提出不實陳報狀,指稱辜仲諒利用紅火案獲利部分,交付扁家兩億九千萬元,將紅火案和扁案連結在一起,讓特偵組取得紅火案管轄權,並允諾辜仲諒返台後可免於被聲押、不受限制出境及可交保的三條件說法。
辜仲諒委任律師金延華和陳明日前均向特偵組否認有和越方如達成任何協議,辜仲諒也證稱,檢方當時沒和他談任何條件,對於他返台投案後能否再回日本,檢方表示可以考慮,但無法做任何保證。
此外,陳明和金延華在高院審理時證稱,紅火公司獲利鉅款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加上當事人認為特偵組較為友善,才請他們遞交不實陳報狀。
檢方調查後認為,辜仲諒的陳報狀內容是和律師討論後所寫,並不代表特偵組的意見或建議,而且陳明還稱並無檢察官建議辜仲諒必須供出紅火案的侵占款項和扁有關。
檢方說,辜仲諒證稱陳報狀內容是聽從律師建議,不過,律師說,陳報狀內容是向辜仲諒分析後,由當事人決定,雖然辜仲諒和律師對於陳報狀說法並不相符,但究竟是由律師向辜仲諒分析或由辜仲諒決定內容,檢方認定此屬當事人訴訟策略,研判是為迴避紅火案刑責,宜由法院判斷真偽,在調查過程中,並未發現檢察官居中教唆辜仲諒進行不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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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教唆做偽證  那就告辜仲諒毀謗啊!!!
特偵組是國家的  國家被質疑了  還不用反擊嗎?
特偵組  裡面都是念法律的  你們被誣告了 都不會叫一下嗎?  
拿出辦阿扁 起訴李登輝的魄力 告辜仲諒毀謗吧  這樣才能證明你們的青白呀

台灣的司法 實在令人搖頭  官官相護  手法還很粗糙  的確  這標題下的好  白癡才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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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本就是扁偵組了
以為塞一兩個較本土的法官進去被架空權力,別人就會認為他們公正、中立?
早在紅火案判決剛出時,我就在別的地方發文質疑教唆偽證及濫權追訴了
直到最近才又炒熱起來
特偵組的作法十分詭異,有逃亡「事實」的辜家大少不用羈押,
無逃亡之虞的陳水扁則羈押兩年,
除紅火案外,
尚有杜麗萍日前在庭中指稱特偵組要她咬陳水扁時,
當場被流著正義的血的越方如檢察官說  : 不要講了,有很多媒體在。
公道自在人民雪亮的眼中,這些甘為政治打手的司法官看他們能逍遙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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