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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 娼嫖都罰,縣市全拒紅燈區 性交易除罪成謊言

11月起 娼嫖都罰,縣市全拒紅燈區 性交易除罪成謊言

原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92/IssueID/20110715


【連線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未來將授權地方政府設立「性工作專區」,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娼、嫖一律都罰。《蘋果》昨調查,全國22縣市幾乎都以民風不符、影響治安為由,不贊成設性專區。意即若《社維法》於今年11月6日前如期在立院三讀通過實施,各縣市卻未設性專區,全國都將變成「專區外」的地雷區,無論娼、嫖都會挨罰,政府曾宣示性交易「除罪化」的承諾形同謊言。

專區內性交易不罰

中央修法授權地方設性專區,但《蘋果》昨一一詢問,全國22縣市幾乎都不贊成設專區。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轉述市長郝龍斌說法,市府從頭到尾都未考慮設紅燈區;花蓮縣長傅靀萁說:「花蓮是台灣最後一塊淨土,絕不讓色情污染花蓮!」

日日春罵政府虛偽

針對未來很可能「立法通過卻無專區」,娼、嫖都挨罰,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說,前年6月,當時的行政院長劉兆玄宣示性工作要「除罪化」、「除罰化」,除罪化代表「沒有人會因為性工作被罰」,但依目前政府規劃,若沒有縣市設專區,娼嫖都要罰,代表政府的承諾已完全跳票、空談,性工作者也等於「無法合法」,遇到白嫖、搶劫依然無法報警,「因為一報警就得先被罰」,「娼嫖都罰」會把弱勢性工作者的出路堵得更死,只能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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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社會眼光是否永遠都不會進步,把性工作者看的下賤到不行?
好啦,現在要趕在大法官666號釋憲案前搞文字遊戲

不但修法沒有保障,依舊是會被當作犯人對待
女性如果有更好的工作,為何想自甘墮落做這一行業?

我一直在想個問題,性交易是否真的如此的悲賤呢?
從古至今男人就是有需求、女人才會供給,供需法則一直沒有間斷過
政府一味的抓、罰、抄,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業者也有自己的一套做法
但個體的小姐呢?
上文有一句:遇到白嫖、搶劫依然無法報警,「因為一報警就得先被罰」
她們就該死嗎?

我是個偏藍的選民,但這個新聞出來後
明年總統、立委選舉,我真的投不下去
但我也不會倒戈投民進黨就是了


[ 本帖最後由 as1220916 於 2011-7-15 23: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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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工作者!市伪善的.....騙子!
縣市首長..各階層民意代表們...請問你們..平日吃飯...拉屎嗎..?
生理需求人皆有之..對吧!  能設專區...您老自命清高..不設...
代表你們眼光短淺...格局不夠大...置普羅大眾於不顧..
台灣甚至全世界哪個地方..沒色情?立法導正.....好是一樁!
可以減少許多社會問題.....
除非....不設立專區的縣市另有隱情....沒油水可撈了!
若是有機會..讓我當政治首長..一定率先設立..紅燈區..終結黑暗!
安定社會秩序...就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關懷角度來看待!
讓供需平衡..正面滿足有需求者...!那何來社會亂源!
相反可以促進經濟發展..減少性侵..家暴..外遇..仙人跳..拐騙少女.等等案件發生率...確保家庭完整...如此益處為何不設?
假道學!.....自私! 沒魄力!  不配做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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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設置紅燈專區給從事性工作者的專業經營,而且有需要的人士都不分男、女可以進到紅燈專區進行專屬的性交易,合法又隱密,警察及相關單位機關都比較好統計跟管制,不會發生治安狀況,在男、女平權的時代,誰說只有女的可以在紅燈專區工作,男性也可以阿,然縣、市政府不設紅燈專區,反而造成很多的社會問題例如妨害性自主、傷害等案件,增加社會的負擔與提高社會成本,又不給合法申設,現在馬路街頭有一些理容院誰不知道那都是在理另外一種頭的,自古以來的性問題就地給予合法設立的也很多,在臺灣設紅燈專區合法化是很好的一件事,符合大眾的期待,也有助於治安的改善。
http://i.imgur.com/d3MOhhT.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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