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邱毅表示,這種以簽賭之名做變相買票的方式,現在在高雄已經傳出有人簽了三千萬,並利用老鼠會的方式分下去,每個人頭分三千,這樣就能影響一萬票,由於這些人頭都是做無本生意,如果最後真的贏了,依照賭一陪零點七的賠率,就能拿回本金三千加二千一的賭金,獲利會比收賄還要大。
邱委員每次指控都沒有證據,奇怪的是指控的人卻要別人提出證明,
真是奇怪的言論,而且某特定電視台特別喜歡播,而且重覆的播,
沒有證據的新聞為什麼可以播呢?NCC是不是要管一管呢?
不能因為自己是民意代表就隨意指控他人,惟恐天下不亂嗎?
如果每個民意代表都亂指控,都要別人提出證明,那是不是大家都不用工作了,
每天為自己提證明就好了,三立董事長也不要做事了,證明自己每天的行程是嗎?
那三立的損失誰要賠償呢?邱委員嗎?因邱委員不實指控而蒙受損失的人不計其數,
請問邱委員有道歉嗎?有賠償他人的損失嗎?壹週刊指控還有圖片時間可證明,
有時不實指控還要賠償及道歉,可見壹週刊的報導比邱委員的指控更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