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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祥轉污點證人? 顧立雄:上次就已經爭取

陳啟祥轉污點證人? 顧立雄:上次就已經爭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2年7月7日 22:18

特偵組為偵辦林益世強索廠商賄款一案,7日上午再度約談廠商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及其程姓女友到案,歷經10小時訊問後請回;對於外傳陳啟祥有意轉為「污點證人」說法,律師顧立雄表示,其實陳啟祥早在上次訊問時,就已經爭取轉為污點證人。

律師顧立雄表示,陳啟祥是整起索賄案的檢舉人,在上次特偵組約談時,就已經表達希望能依《證人保護法》第14條規定,以自白認罪來換取減刑或免刑。

另外有媒體好奇,如果陳啟祥爭取到轉為污點證人,是否就是取得免死金牌;他則認為,陳啟祥本來就是案件檢舉人,「沒有免死不免死的問題」。

根據了解,依《證人保護法》第14條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雖非案件正犯或共犯,但於偵查中供述其犯罪之前手、後手或相關犯罪之網絡,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與該犯罪相關被告者,經檢察官事先同意,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得為不起訴處分。

http://www.nownews.com/2012/07/07/138-2832065.htm

陳啟祥轉為污點証人
本來就該受到《證人保護法》的保護
再且他是檢舉人
又非共犯
提供的証據又很清楚
檢察官是應該對陳啟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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