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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十四歲!

危險的十四歲!


 

司警調查一宗未成年強姦案期間,揭發另外三宗相關強姦案。危險的十四歲!


 在這三宗強姦案中,有一個值得注意之處,就是女事主都是十四歲。這令筆者想起兩年前香港所做的一個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在一些女孩子群中,十四歲是首次發生性行為的年齡,若果到這個年齡仍未嘗禁果的話,那麼,在族群中的「地位」就會受到影響。另一方面,年輕男子性伴侶越多,在族群中的「地位」便越高。



 在這方面,澳門還比較「後進」,所以,應升「先進」國家的情況為鑒。


 英國國家醫療保健服務(NHS)資訊中心最新公佈一個調查結果顯示,在十六歲至廿四歲的女性中,約有百分廿七承認在法律認可年齡前就有過性經驗。


 更值得注意的是,十分一受訪者曾有過至少十個性伴侶。近半數年輕女性與百分之廿七的年齡男性曾接受性病檢驗。


 對於現在一些年輕人,不但要加強性教育,更要加強法律教育。他們彷佛認為只要「你情我願」,就沒有違法的問題。在法律上是孩童,卻去做成年人才可以做的事,並以為自己思想已成熟到足以應付任何後果,但其實通常在事情發生了之後,仍不知道後果會有多嚴重。



 對於「性病」這個詞,他們在未經其所苦之前,大概不知道會有多嚴重,以為就是傷風感冒一樣,吃顆藥、打支針便沒事。另一方面,更可怕的是,愛滋病已趨年輕化,且由性行為感染愛滋病的人已超過因吸毒而感染的。那些視性為遊戲的年輕人,在發生性行為大概也是不加防護,以使「盡興」者居多。如此一來,他們自己和社會都可能為他們的「一時之快」而付出重大代價。


 對於一些「無為而治」的家長,筆者建議他們看看月前在臺灣發生的「台鐵一女戰十八男」事件的有關新聞,相信可以得到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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