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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暫不開罰

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暫不開罰

由於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要求,高公局對遠通電收開罰新台幣二點二億的爭議,經過協調委員會調處後,今天正式公布結果,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針對提升利用率所提的「整體解決方案」,也就是「eTag」免費申裝與原合約具有一致性,應該執行完畢後再檢核,因此,暫不開罰,將依合約規定在明年六月三十號,再檢核利用率是否達到百分之七十。(閻大富報導)


  遠通電收不服高公局的二點二億罰金,向協調委員會提出協調要求,經過近二個月的開會研商,委員會七號決議,基於目前執行中的整體解決方案與原合約有一致性,因此建議待執行完畢後,明年六月三十號再檢核利用率,是否有達到百分之七十。

  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指出,協調委員會認為整體解決方案和合約是一體,不能分開,目前看來對提升整體利用率已經發揮效果。
http://tw.news.yahoo.com/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暫不開罰-094939990.html
  而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則表示,用戶數最少必須突破三百三十萬輛,明年六月底達成百分之七十利用率會比較有保障。

  不過,根據高公局說法,遠通原本違約的效力仍存在,除非百分之七十的利用率達成,違約行為也就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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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護遠通到那一年
這事..2016已經跑了幾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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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交給噓噓東來經營好了
高速公路就當給噓噓東的小禮物

綠營偷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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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該罰,理由如下:
1,已經違反合約的規定了
2,遠通ETC當初剛上路時,還吃定消費者與高工局
3,既有這麼多優惠給政府(遠通老闆的說法),就罰一筆也無妨
4,有錢人的財富就順便重新分配一下好了
5,遠通的過路費收取與儲值仍然有許多圖利財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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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紅頂商人
仗著政治關係良好!
把高公局搞得跟自己一樣!
該罰就罰!
看了他就討厭!
所以到現在我就是不裝衣踢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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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983u54uf 於 2012-9-8 19:50 發表
由於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要求,高公局對遠通電收開罰新台幣二點二億的爭議,經過協調委員會調處後,今天正式公布結果,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針對提升利用率所提的「整體解決方案」,也就是「eTag」免費申裝與原 ...
關於這個
開罰也有閒話的
政治清算啦
辦綠不辦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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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還是回歸到原點討論
電子收費是趨勢
目前是過渡期
成效方面應該長遠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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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政府有些標案真的是圖利包商太明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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