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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公務員走後門違法嗎?

公務員走後門違法嗎?

政幫剛好討論到此疑問

原帖為 :
PLUS28 » 台灣政治幫幫忙 » 清潔隊員拿個開春紅包到底錯在哪!?
yak****   22#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 ... xtra=#pid2089200460

此網友提到 :
走後門不一定是違法..要看他走的是怎樣的後門..  ( 並提出一堆法條 )
並提出 :
現行法律我似乎找不到其他相關的法條  ( 也就是說找不到法條證明走後門是違法 )

24#
1.就法論法.所以我告訴你一開始認定走後門一定違法這點不一定正確.順便把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也給你看了.
   當然說不定也有我不知道的~如果就你所知走後門一定違法.也有請你告訴我相關條文.用個人喜好跟既定印象為反駁而反駁是沒有意義的


請問 " 走後門 " 真有不違法的嗎?
不管是正高普考的還是約聘的如果 "走後門 " 不違反規則不違法,那對那些走正式管道考試進去的人還公平嗎?

請大大們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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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後門...........是一個非常概括 朧統的用語....

如果你說(清潔隊員拿個開春紅包)

請仔細看完新聞.....紅包在一回去就交給政風單位了......

(真有不違法的嗎?)您覺得勒?

基本上不論有無考試進入公職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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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STA01 於 2013-2-22 00:39 發表
走後門...........是一個非常概括 朧統的用語....

如果你說(清潔隊員拿個開春紅包)

請仔細看完新聞.....紅包在一回去就交給政風單位了......

(真有不違法的嗎?)您覺得勒?

基本上不論有無考試進入公職的公 ...
大大我ㄧ開始就表示 (清潔隊員拿個開春紅包) 是違法了,這點不必記敘討論!
我只不過是能體量而以,畢竟這不是選舉收賄等級 !

不過這不是我發文要的答案 !
我想問的是 " 走後門 "這種不是依照正常管道進入的公職位置 : 不違法嗎?
基本上不論有無考試進入公職的公.....???


所以是真沒法條可管 " 這些違反社會公平 " 的走後門行為摟?
原來走後門是合法的!
那政府幹麻還設制 " 能檢舉走後門 " 的管道&電話?


[ 本帖最後由 ghosthead99 於 2013-2-23 16: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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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後門 "這種不是依照正常管道進入的公職位置 : 不違法嗎?))

該清潔隊員 是 約聘僱  公務人員 不違法

因為各單位 有自行召考過程及法源

而且好管理 又可找出有能力的人

又於 發生 該員擺爛啦 能力有問題啦 不適任啦

隨時可讓走人  好用

至於--那政府幹麻還設制 " 能檢舉走後門 " 的管道&電話?

召考走後門舞弊啦 收錢詢私啦....都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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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 納稅人的錢 " 還真好領 !
只要我有點人脈
靠關系走個後門
詢私一下
就能得到 " 公職職務 "
就能領到 " 納稅人的錢  "

可悲的是這樣居然 " 不違法 "

這些人還能很正當的和你說 " 各單位有自行召考的程序 "
可誰會知道真正的召考內幕?  真的沒利益交換?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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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hosthead99 於 2013-2-26 08:05 發表
那麼 " 納稅人的錢 " 還真好領 !
只要我有點人脈
靠關系走個後門
詢私一下
就能得到 " 公職職務 "
就能領到 " 納稅人的錢  "

可悲的是這樣居然 " 不違法 "

這些人還能很正當的和你說 " 各單位有自行召考的 ...
我有點人脈
..............................不就說了 不行嘛   召考程序很嚴謹的   公開召考 (各政風單位盯著勒)


那門子違法??? 奇怪勒   自行召考就叫悲哀是吧?  就叫納稅人的錢好賺   那門子邏輯


還有((詢私一下  就能得到 " 公職職務 "))

希望您搞清楚  並沒有  好嗎  一整個不知所謂

考進去仍然沒有具備公務員身份ok    還哀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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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STA01 於 2013-2-26 22:17 發表



我有點人脈
..............................不就說了 不行嘛   召考程序很嚴謹的   公開召考 (各政風單位盯著勒)


那門子違法??? 奇怪勒   自行召考就叫悲哀是吧?  就叫納稅人的錢好賺   那門子邏輯


...
會題問
本來就是因為不了解
--------------------------------------
這是考試院討論板上一位自稱是離職警員的人的回覆留言 : 不是所有約聘僱人員都走後門是沒錯,但靠關係的比例有將近八九成,這是事實,越往地方小機關關說的越厲害,可能剩中央部會會比較公平一些 !

我想台灣社會走後門得職後領納稅人錢的大大因該不會認為不存在吧?

還有我指的公職是 " 約聘 " 的公務職位
不是 " 公務人員 " 這當然知道不可能走後門 !

且這種靠人脈詢私得到職務的 " 約聘公務員 " 也確實是領 " 納稅人的錢 "
我指的 " 納稅人的錢好領 "
重點是在酸那些 " 走後門 " 得職後就能領薪水的 ( 納稅人的錢 )

所以不曉得是大大搞錯我的論述,還是我我寫的不夠清楚....

[ 本帖最後由 ghosthead99 於 2013-2-27 03: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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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約聘 " 的公務職位)

依現有政府組織法規定 並不存在這種   ---公務(職位)--

打比方好了 指揮交通之  義交  是警察局的約聘人員

<這算是公務職位>????不是吧

在交通繁忙 定時 定點指揮交通 學理上稱 <<行政助手>>   且其指揮交通時 警察必須要在旁  

您一定又奇怪了 為啥要在旁?...........那講給你聽

1.
指揮交通向多相位路口  大主幹道路等  時須多位警察  鑑於警力在交通尖峰譛段嚴重不足
怎辦勒   義交由焉而生   這類人員  算不算走後門???

2.
警察要在旁 是因為 行使職務權利 義交沒有 所以警察要在場才能行成 義交為警察手足之延伸(助手)

這不能不算走後門取得 ---公務(職位)--  吧!!!

((但靠關係的比例有將近八九成,這是事實,越往地方小機關關說的越厲害))

..................坦白說 個地方均有預算可以使用 這類行政助手 是否被濫用..........

是各地方政府預算問題  還有各地方政府首長是人民選出來的

有問題 您可以去反應 不理你 您可以用選票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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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提問的出發點
是因為和某網友的討論
如下:
( 我舅舅就是走後門進去的 " 公務員 " )
---------------------------------------------------
而這句 " 公務員 " 給我的感覺就是  " 公家單位的職務 " 所以才會說 > 公務職位

因為我對他論述的邏輯自我解釋是 :
他領的薪水不是私人企業給的,是納稅人給的 !  
所以約聘的職位 = 就叫公務員(公務職位) 只是這個職位是什麼? 好比陽明山的管理人員之類的..........
而他指的單位好像是 : 林務局  !!!

在來因為我朋友也是公家單位的 " 約聘 " 公務員,朋友在市政府 " 他就是用考的 ! 正常管道進去的 ! 所以我才會對這種" 走後門 " 憤怒

所以才會提問 走後門 的合法與否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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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舅舅就是走後門進去的 " 公務員 " )
................

很久很久以前.....的時代  不可諱言的曾經存在這種黑官轉正的情形

好像是 叫 甲等特考...........現再已廢除了

(好比陽明山的管理人員之類的..........)不要鬧了

約聘的職位 = 就叫公務員(公務職位) 只是這個職位是什麼?

不叫  公務員  也沒有  職位  (不適用公務員俸給法考績法....等)

廣義稱 行政助手

巡山人員 是4等考試  正式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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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STA01 於 2013-2-27 21:36 發表
( 我舅舅就是走後門進去的 " 公務員 " )
................

很久很久以前.....的時代  不可諱言的曾經存在這種黑官轉正的情形

好像是 叫 甲等特考...........現再已廢除了

(好比陽明山的管理人員之類的.... ...
這我就不清楚了!
我只是吧別人的論述 " 其中絕得不合理的 " 拿出來論述!
好比他說他舅舅是巡山的那種
可你說巡山人員是正式公務員....也就是不可能走後門的
那他為何要說走後門進去的?

這些我都很疑惑! 所以才會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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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理喬教職? 高嘉瑜喊冤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3030900240.html
國立大學的老師因該算公務員吧?
其中內文: 未依「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我想這也就是走後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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