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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滿清八旗制度

滿清八旗制度

  清代的八旗軍,包括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在行軍、駐營時所居的位置是固定的。據說是依“五行相克”說制訂的。在《八旗通志》中有如下的記載:“兩黃旗位正北,取土勝水。兩白旗位正東,取金勝木。兩紅旗位正西,取火勝金。兩藍旗位正南,取水勝火,水色本黑,而旗以指麾六師,或夜行黑色難辯,故以藍代之。”根據陰陽五行學說:東方屬木,顏色為青,木能克土;南方屬火,顏色為赤,火能生土克金;西方屬金,顏色為白,金能生水克木;北方屬水,顏色為黑,水能生木克火;中央屬土,顏色為黃,土能生金克水。從五行所屬的顏色和五行相克的角度講,八旗所處的方位恰恰與五行相克的方位是一致的:兩黃旗屬土,土能克水,所以在北方;兩紅旗屬火,火能克金,所以兩紅旗位於西方;兩白旗屬金,金能克木,所以兩白旗位於東方;兩藍旗屬水,水能克火,所以兩藍旗位於南方。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爾哈赤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正式創立,初建時設四旗:黃旗、白旗、紅旗、藍旗。1614年因“歸服益廣”將四旗改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並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合稱八旗,統率滿、蒙、漢族軍隊。規定每300人為一牛錄,設牛錄額一人,五牛錄為一甲喇(隊),設甲喇額真(參領)一人,五甲喇為一固山,設固山額真(都統、旗主)一人,副職一人,稱為左右梅勒額真(副都統)。
  皇太極繼位後為擴大兵源在滿八旗的基礎上有創建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其編制與滿八旗相同。滿、蒙、漢八旗共二十四旗構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體。滿清入關後八旗軍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駐防八旗。
正黃旗
  以旗色純黃而得名。正黃,鑲黃和正白旗列為上三旗,上三旗內無王,都歸皇帝所親統.兵是皇帝親兵,侍衛皇室的成員也從上三旗中選。至清末,是八旗滿洲中人口最多的一個,下轄92個整佐領又2個半分佐領,約3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5萬人
鑲黃旗
  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西南部。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因旗色為黃色鑲紅邊而得名,鑲黃旗是上三旗之一,旗內無王,由皇帝所親統,兵為皇帝親兵,侍衛皇室的成員也從上三旗中選。清末時的規模是轄84個整佐領又2個半分佐領,約2.6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13萬人。很多清皇室成員都是鑲黃旗.如嘉慶帝的皇后孝和睿,乾隆帝的皇貴妃,朝廷的高級官員中也有不少是來自鑲黃旗的。
正紅旗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因旗色為純紅而得名,正紅旗是下五旗,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至清末,是八旗中人口最少的一個旗,規模為下轄74個整佐領,兵丁2.3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1.5萬人。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原隸正紅旗;清乾隆年間的大貪官和紳也是正紅旗人。
鑲紅旗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請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因旗色為紅色鑲白而得名,鑲紅旗是下五旗之一,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清末時規模達到下轄86個整佐領.兵丁2.6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清光緒帝的寵妃珍妃就是鑲紅旗人。
正白旗
  位置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努爾哈赤初定,以旗色純白而得名。正白旗是八旗中的上三旗之一‘順治前,上三旗中並無正白旗而有正藍旗,因在順治初,多爾袞將自己所領正白旗納入上三旗而將正藍旗降入下五旗,這以後就成了定制。正白旗是皇帝親統旗之一,旗內無王,兵為皇帝親兵,並從中挑選侍衛皇室的成員。清末規模為轄86個整佐領(基本戶口和軍事編制單位,100~300人為一單位)約2.6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清末代皇后婉容是正白旗人。
鑲白旗
  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因旗色為白色鑲紅而得名,鑲白旗屬於下五旗之一,不是由皇帝所親統‘而由諸王,貝勒和貝於分統,清末時的規模是84個整佐領,約2.6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
正藍旗
  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閃電河流貫,鄰接河北。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因旗色純藍而得名。正藍旗在順潔前與正黃,鑲黃列為上三旗,順治初,被多爾袞降入下五旗,不再由皇帝所親統而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清末時規模達到下轄83個整佐領又11個半分佐領,兵丁2.6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
鑲藍旗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因質色為藍色鑲紅而得名,鑲藍旗是下五旗,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清末時規模達到下轄87個整佐領又一個半分佐領,兵丁2.7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5萬人。著名表演藝術家侯寶林先生便是鑲藍旗人,歷史上臭名遠揚的“垂簾聽政”的慈禧太后和正直善良的慈安皇太后(也稱東宮)都是。
  八旗制度的特點在於初建時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滿洲成員皆隸於滿洲八旗之下。旗的組織具有軍事、行政和生產等多方面職能。入關前,八旗兵丁平時從事生產勞動,戰時荷戈從征,軍械糧草自備。入關以後,建立了八旗常備兵制和兵餉制度,八旗兵從而成了職業兵。清定都北京以後,絕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駐在北京附近,戍衛京師的八旗則按其方位駐守,稱駐京八旗,俗稱京旗,實即禁軍。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駐全國各重要城市和軍事要地,稱駐防八旗。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崇德元年(1636)始定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9等。八旗按引軍旗色定戶籍。八旗興辦宗室覺羅學、官學等,課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喪等均有規定。清初定滿漢不通婚,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實際上民間早已通婚。
  八旗編制的最小單位是牛錄,設牛錄額真1人;5牛錄為1甲喇,設甲喇額真1人;5甲喇為1固山,設固山額真1人。牛錄既是一種社會組織,也是作戰時的一個單位編成,每牛錄300戶,每戶出一個壯丁,父死子繼,兄亡弟代,在全軍出動時才有每牛錄300人。一般作戰,每牛錄只有幾十人。八旗的組成是滿洲八旗300牛錄,其中包括約100個已經滿族化的蒙古牛錄,純粹滿洲牛錄僅210個。蒙古八旗129牛錄和漢軍八旗167牛錄。終清一代牛錄的數字增加不多。
  據史籍記載,當時編有滿洲牛錄308個,蒙古牛錄76個,漢軍牛錄16個,共400個。此時所編設的八旗,即後來的滿洲八旗。清太宗時,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諸王、貝勒控制,旗制終清未改。
  八旗的興衰清軍入關,滿族人口大量湧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區。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閒散人口,清政府進行大規模的圈地運動,八旗官兵因此獲得一部分旗地。兵丁份地大多數靠本人帶同家屬從事耕種,後多迫於生計被典押出去。清統治全國以後,八旗兵丁生計日漸拮据。清王朝雖採取了種種措施,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計問題非但沒有解決,反而陷於貧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從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後清王朝覆滅,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統治全國的重要軍事支柱,曾為發展和鞏固中國多民族統一的國家、為保衛邊疆防止外來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滿族社會的發展,更起到不可磨滅的作用。隨著歷史的嬗變,八旗制度中落後的一面也日益明顯,嚴重地束縛了滿族人民的發展,在征戰中的作用也愈來愈小。八旗制度與清王朝的命運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經歷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個歷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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