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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明末妖書案

明末妖書案

  妖書案,發生於萬曆三十一年(1603),是一場由於國本之爭引起的東林黨爭事件。明神宗皇后無子,王恭妃生子常洛,為皇長子。後鄭貴妃生子常洵;鄭妃甚得神宗寵愛,神宗有意立其子為嗣。為此朝臣多次力爭早日冊立常洛為東宮,君臣為此僵持十數年。不久刑部侍郎呂坤撰《閨範圖說》,司禮監秉筆太監陳矩將《閨範圖說》送入宮內,神宗賜給鄭貴妃。
  妖書案可以再細分為楚太子案、妖書案,和劫槓案。萬曆三十一年(1603)三月,楚王宗人、輔國中尉朱華赿一起向朝廷告發楚王朱華奎並非楚恭王之子,是楚恭王親戚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所生。首輔沈一貫因與朱華奎友好,於是授意通政使沈子木暫將奏疏壓下不表。朱華赿不服,親自上訪燕京,北告御狀。禮部右侍郎郭正域主張進行調查。沈一貫反對無效,最後由巡撫和巡按御史會同勘問。但察無實證,只有王如言的女兒一口咬定朱華奎是「偽王」。沈一貫與郭正域自是有仇恨,給事中錢夢皋劾奏郭氏「陷害宗藩」。郭正域憤而辭官,朱華赿則被廢為庶人,禁錮於鳳陽。
  萬曆二十六年,有人撰寫《閨範圖說》的後記《憂危竑議》,說明鄭貴妃欲奪儲位。鄭妃派懷疑此書是出自吏科給事中戴士衡、全椒知縣戴玉衡之手,神宗謫戍此二人。
  萬曆三十一年(1603)十一月,又出現《續憂危竑議》一書,書中言神宗立東宮之事,實為不得已。因其言詞詭妄,時稱妖書。朱賡得此妖書,立即進宮面奏皇帝。神宗看過傳單後大怒,即命東廠「大索奸人」。浙黨沈一貫與東林黨人郭正域、沈鯉等人積怨已深,反藉此案誣陷東林黨人,興起大獄、株連甚眾。康丕揚上疏指出「妖書案」和「楚太子案」兩案同源,醫生沈令譽和琴士鐘澄。
  府同知胡化上書控告訓導阮明卿「造作妖書」;而達觀大師紫柏真可也因當時要求朝廷停止徵收礦稅,不停奔走在京師各界,而遭到當權者忌恨,因此亦被趁機牽連,此後達觀被嚴刑拷打而誣以罪,自獄中歸後,沐浴端坐圓寂,而另一位醫師沈令譽亦被處以酷刑。原告胡化承認自己誣告阮明卿寫妖書。史載:「數日間,鋃鐺旁午,都城人人自危!」
  不久,東廠又逮捕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皦生彩,皦生彩供出他哥哥皦生光與「妖書案」有關。原來生員皦生光是京師無賴,素行狡詐,往往脅取人財。有一富商包繼志,聘請皦生光代纂詩集,其中有「鄭主乘黃屋」之句。最後皦生光被捕。
  後來由於太子出面保全郭正域,歸罪於生員皦生光。萬曆三十二年(1604)四月,皦生光被凌遲於市,此事不了了之。妖書案之後,楚王朱華奎以助工為由,向朝廷貢獻萬兩白銀。運送途中,被楚國宗室朱蘊鈐劫走。湖廣巡撫趙可懷提訊要犯時,被朱蘊鈐和朱蘊訇掙斷刑枷,當場打死。萬曆三十三年四月,朱蘊鈐與朱蘊訇解送湖廣承天府處死,朱華堆等三人自殺,朱華焦、朱蘊鈁等被幽禁。
  妖書案後接著又發生了著名的「明末三案」,事實上都是東林黨爭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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