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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彰縣增8處測速點 狂拍惹民怨

彰縣增8處測速點 狂拍惹民怨

彰縣增8處測速點 狂拍惹民怨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林宛諭、林敬家╱綜合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12月9日 上午3:40

彰化縣共設55個違規測速照相,取締違規13萬多件,今年交通隊增設8個照相地點; 昨天縣議員李俊諭說,不少不知情的民眾在左轉車道莫名被拍照,政府不該錢搶這麼兇。縣警局交通隊長劉明彰說,大多是因駕駛人習慣不佳才會被拍照。
李俊諭指出,最近不少鄉親跟他反映,北斗鎮中山路與斗苑路有左轉燈,新設測速照相閃個不停,應該不少駕駛人違規被拍照,但民眾指稱在左轉車道停等,綠燈直行卻被拍照,「沒闖紅燈卻要受罰實在很冤」。
另有人陳情,在另個路口被拍照。李俊諭說,都是在左轉被拍的違規罰單,既然新設測速照相就應加強宣導,若有如民眾所說的只是停左轉車道沒闖紅燈也被拍照,可能是測速照相設定有問題,交通隊應檢討。
彰化縣今年增設的8處測速照相,有的上個月才啟用,包括和美鎮和港路與西興路口、埔鹽鄉彰水路二段與中山路口、埤頭鄉彰水路與庄子路口、田中鎮斗中路與高鐵站連接路口、竹塘鄉中央路二段與大湖路口、永靖鄉中山路一段351巷路口、福興鄉彰鹿路六段314巷路口及福興鄉縣道144與南環路口。
交通隊長劉明彰表示,實在是交通事故頻傳,才會增設測速照相機,今年測速照相取締違規共有13萬6625件,比去年減少14%,其中 彰化市泰和路二段415巷及員林莒光路與員鹿路口的違規取締件數分居第一和第二,今年各開出約8000及4000張罰單,駕駛人因沒依交通號誌左轉遭罰,而社頭鄉縣道141上6.6公里處,開出約4000張超速違規罰單。
>劉明彰說,去年彰化縣交通違規罰金3億多元,但交通隊希望開出罰單越少越好,駕駛人反映左轉車道未闖紅燈卻被拍照開單跟駕駛習慣不佳有關,有的是誤壓線被拍照,路口易發生車禍不得不多設違規照相,希望能減少車禍及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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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錢?

個人想問是每位經過取締路段的開車族都被拍照?
若不是的話有什麼搶不搶錢的疑慮?

好比晚上或年末尾牙熱門時期警察擴大酒駕臨檢
這是搶錢還是防範犯罪?
不守法被罰有什麼有哀哀叫?
難道等出車禍造成他人傷亡再來欣賞被害者或其家屬的哀號美聲旋律與肇事者的面無表情的精彩默劇表演?
還是說需要累積車禍100場或該路段累積撞死20人以上才能符合需要取締違規的標準?

至於沒違規被拍照開單應該可以申訴吧
不過如果是越線的,還是自己的問題-.-
個人平時出門就看過不少人車子停在白線前方一大段的位子…(很趕?那怎不早一些出門…)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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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規百分百要遵守.又有多少人能完全做到呢?
8處測速照相,是來保障守法的駕駛與民眾.減少車禍發生.很好聽吧!
因人民交通違規.換來警察的獎金因此惹人嫌惡.
我不是反對設置.
若是常發生交通事故之處來設置.前方也明確警示的設立標示牌.違規是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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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代,開車不曾超速,這種人應該不存在吧!
開車只能自求多福,別跟新台幣過不去,知道哪裡有拍照,就降低車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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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勸大家守速限 這樣就不怕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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