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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反思查理 清大生:有些別人珍視的不容輕慢

反思查理 清大生:有些別人珍視的不容輕慢

反思查理 清大生:有些別人珍視的不容輕慢

民報民報 – 2015年1月8日 下午10:49
法國《查理週刊》7日爆發暴力屠殺事件,造成慘重死傷,社群網路上一片哀悼與聲援,許多人在臉書貼上「我是查理(Je suis Charlie)」支持新聞自由與反暴力,但也引起對於西方社會對待伊斯蘭文化的某些反思,有網友說明自己為何不想加入聲援行列,「有些別人珍視的東西不容輕慢」。

清大歷史所碩士班學生張經偉在個人臉書撰文指出,「當媒體上大部分的聲音偏向支持《查理週刊》時,我卻認為這家雜誌自己、以及西方人自以為是的那種所謂黑色幽默文化,才要為這場血案負最大責任」。

他指出,2006年時伊斯蘭界公開對嘲諷穆罕默德的西方漫畫表示抗議,但西方人的回答卻是:「我們也有很多拿耶穌、聖瑪麗亞當嘲諷主題的作品,也沒人說不可以啊!」,「然後,一而再再而三,更多嘲諷伊斯蘭的西方漫畫與影片釋出;然後,昨天的查理血案發生」。

張經偉認為,「西方人的價值觀並不是這個星球的最高法律。你們覺得凡事可以黑色幽默,我則認為有些別人珍視的東西不容輕慢」。他在文中說明,「你接連拿你的價值觀,去凌駕別人的價值觀。講白一點,這叫做文化侵略、21世紀的新帝國主義」。

不過,張經偉文中最後仍強調,「當然,屠殺行為是錯誤的。所以,我仍然欣賞高舉『我是查理(Je suis Charlie)』並宣稱捍衛新聞自由、反對暴力的那群勇者」,只是因為他所敘述的原因,他「不想加入他們」。

稍早張經偉也在個人臉書發佈一張拒絕「我是查理」的圖片做為封面照片。該圖片寫著「一般西方文化所稱的『幽默』付出了它的代價」(So-called “Humor” in Western Cultures pay s it’s price)。

以下是張經偉臉書全文:

認識我的人應該都知道,我是喜歡玩笑的人。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線,如果開玩笑踩到某人底線(這種事我還滿常發生的......),那我該做的,是跟那人道歉,並切記著他/她不喜歡這個主題的玩笑,以後不要開。
這就是為什麼,當媒體上大部分的聲音偏向支持查理週刊時,我卻認為這家雜誌自己、以及西方人自以為是的那種所謂黑色幽默文化,才要為這場血案負最大責任。
2006年的新聞我還有點印象,那時伊斯蘭界公開對嘲諷穆罕默德的西方漫畫表示抗議,但西方人的回答卻是:「我們也有很多拿耶穌、聖瑪麗亞當嘲諷主題的作品,也沒人說不可以啊!」
然後,一而再再而三,更多嘲諷伊斯蘭的西方漫畫與影片釋出;然後,昨天的查理血案發生。
這就好像是,你去掀一個女生的裙子,她很生氣地大罵,但你卻理直氣壯地回答:「很多女模都大方地秀出自己的裸體照片,妳讓我看個裙底又有何不可呢?」接著便一直找機會掀她裙子、對她伸出為廷爪,直到她終於呼你一巴掌,你再說她反應太大、很不大方、她很暴力、都是她的錯。
我曾聽過一個素質不怎麼樣的在台西方人說過:「我們(西方人)的幽默常常是帶有一種黑色的,你們亞洲人有時候不用這麼認真。」
我來告訴你亞洲人在認真什麼:西方人的價值觀並不是這個星球的最高法律。你們覺得凡事可以黑色幽默,我則認為有些別人珍視的東西不容輕慢。
你接連拿你的價值觀,去凌駕別人的價值觀。講白一點,這叫做文化侵略、21世紀的新帝國主義。
當然,屠殺行為是錯誤的。所以,我仍然欣賞高舉「我是查理(Je suis Charlie)」並宣稱捍衛新聞自由、反對暴力的那群勇者。
只是,我不想加入他們,原因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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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人並不怎想打什麼心得…orz…
因為個人覺得這篇新聞很棒,沒必要再多加其他的心得
好比掀裙那個例子就很寫實…

法國羅蘭夫人: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言論自由或許應該被保障
但該獲得保障的是在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過頭的言論自由叫做毀謗!
同理過頭的幽默就變成惡意傷害,也叫做霸凌…




上個月有個外國遊客到泰國遭到一位和尚掌嘴的新聞…
不過那件事純粹只是由於彼此語言的誤解所以並沒有引發太大的爭端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412160103-1.aspx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16/439468.htm
入境隨俗,到不同地區遊玩對於不同文化的認識最好還是先做好功課…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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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幽默的尺度是沒有標準的.
取決於每個人的承受度與喜愛.
說的人是認定一定好笑.稱為自我感覺良好.
但是不認同者就是感覺無趣無味.普通而已.
再來就是針對政治與宗教為主題之幽默.
身為表演或是演說者.一旦在媒體曝光.
還是一句謹言慎行.避免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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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文化對事情有不同的接受度尤其是宗教的問題"查理漫畫"
認為他們可以開耶穌基督玩笑所以也可以開阿拉的玩笑才發生這樣
的事但槍手也太狠這樣就要殺那麼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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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尊重多元文化的文明人
請移民至ISIS控制區
依回教教義每個人都只能信奉真主
根本沒有無神論的空間
更沒有他教的生存空間
每人都要尊重回教
所以不可試圖改變任何回教習俗
只可以接受回教教義
這就是尊重?
自以為尊重多元文化的文明人
請移民至ISIS控制區
或比較開明的沙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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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idiot5438 的帖子

所以自由的標準就該以恣意而為,想怎樣就怎樣為藍圖?

試問法的用意何在?
對有些人而言法是可以不存在的
同樣的對有些人而言法是種束縳是種拘束


不必有法是因為法不上身
即然法不上身又何需有法…
好比向從不抽煙的人傳達抽煙的惡一樣=>多此一舉

至於會認為法是種束縳的
大抵就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人吧…


自由的最高準則需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
若彼此以自由為名恣意而為,則所有人的自由都將受到侵損至使普世之間無人能保有自由!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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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聽過吧
有人幹醮你
可以告他
可以揍他但要接受法律處分
但是殺了他還可以成為烈士
別人還不可譴責他
就是有這種人大家早晚接受回教教義吧
XXXXX
猜猜看被回教教義警察知道我在瀏覽PLUS28
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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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idiot5438 的帖子

個人並沒有說不可譴責IS某些狂熱的行為
個人只是認為這種事是可以預期的


另,有個名詞叫風險管理
以現實生活中有些事並不是你想投保就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
明知風險極高還刻意行之,那叫自殺!
好比在颱風侵襲期間去衝浪就是一種類自殺的行為…
至於再保險、再保險公司、共同保險(共同承保)或其他的名調就跳過吧…


再,有二句老話分別是士可殺不可辱和三軍可奪其帥,匹夫不可奪其志(解釋這個好累,跳過…)

幽不幽默並不是以說的人為主而是以聽的人為主!
好比職場開黃腔
即便說者無心,但若聽者有意
那就構成性騷擾的要件了…
PS.最近美國黑白衝突中有一個抗議歧視的活動,其內容為警方將黑人罪犯的頭像當成靶標…
這或許並沒什麼大不了也應該沒什麼特別,就執法人員練習射擊嘛…
但這或多或少突顯在美國社會中黑人被認為是罪犯的刻版印象的這種歧視仍被延續了下來


又,霸凌並不單指身體上的欺凌(傷害)
言語(嘲諷)、社交阻斷(孤立當事人)也是一種霸凌的行為
有個東西叫壓力,其來源大都屬於精神類也就是沒有實體性的…


以下是主題帖藍字的部份
引用:
這就好像是,你去掀一個女生的裙子,她很生氣地大罵,但你卻理直氣壯地回答:「很多女模都大方地秀出自己的裸體照片,妳讓我看個裙底又有何不可呢?」接著便一直找機會掀她裙子、對她伸出為廷爪,直到她終於呼你一巴掌,你再說她反應太大、很不大方、她很暴力、都是她的錯。
樓主會覺得女生的行為太小心眼,竟然動手打人!
動手並不一定就是錯的
雖然大部份的時候確實是這樣,但凡所有事皆有例外…
(一開始個人看到那個爪還頓了一下…祿山之爪怎變形了~_~)


最後,對於可以預見的結果個人通常並不會有太大的悲憫情緒…
好比有些人騎車喜歡刷卡,即便刷幾次成功個人都不會覺得厲害
因為運氣/技巧並不是天天有,再者對於刷失敗的個人也不會去可憐他/她…
(我只會打個119,然後就走掉了…因為其他的都和我無關…)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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