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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命案頻傳 幸福城市去哪了?

命案頻傳 幸福城市去哪了?

命案頻傳 幸福城市去哪了?
聯合新聞網作者: 本報記者王敏旭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5月24日 上午2:35
「你知道你打死的人只有14歲嗎?」一名女記者詢問新竹縣竹東鎮國二女生虐殺案林姓主嫌,他毫不愧疚地說「我只是跟她玩而已」,令這名女記者眼淚奪眶而出,嘴裡喃喃說「社會怎麼了」,綜觀近來新竹的社會案件,不難發現家庭、學校教育出了問題。
新竹縣、市接連發生小六男童命案、竹北早餐店命案及國二女生遭虐殺案,一件比一件駭人聽聞,甚至有小學生涉案,不禁感慨「幸福城市」去哪了?
社會線記者頻繁接觸刑事案件,早對嫌犯惡行「無感」,但國二女生虐殺案,承辦檢察官告訴我,嫌犯對於「生命」毫不尊重,兩名涉案女童甚至「不知事情嚴重性」,這不難理解,女記者會「氣到哭」!
新竹市小六男童命案,「養小鬼」情節如連續劇般吸引人,背後問題卻沒有人關注。我在採訪過程走訪附近學校、安親班,小學生笑著告訴我「好多班級都認識主嫌」,令我不禁打哆嗦。
社會處社工告訴我,涉案的「大哥哥」進入校園,不時贈送禮物給小學生,甚至伸手摸重要部位,這些受害小學生卻未出現「保護」自己的機制,接觸個案後也發現,家庭狀況都屬正常,無法想像家長、老師都未察覺到。
每當校園命案發生後,校方制式回應「將輔導學生」,我心想,若是學校老師、家長能多與孩子溝通,從言談中找到蛛絲馬跡,發現問題、及時關心,或許這一件又一件的社會案件,根本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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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老師有管教權?
當老師的權力被限縮後,有幾多教師會為了別人家的小孩讓自己冒著被與論批鬥的風險?
再者有多少家長是隱性的恐龍?…

至於社會…
當司法一昧的講求加害者的人權時
有誰看到或在乎被害者或其家人的眼淚?

當民眾心中滋生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時,這個司法體制還會有所謂的尊嚴?
司法不該以報復為基石
但當人們心中有僥倖心態時該重懲的就該予以重懲,而不是光滴幾滴眼淚、幾聲對不起/我很抱歉就輕縱…
再者台灣的司法對於加害者有所謂的後續輔導?
沒…

判決可以很人性很人權,但最低限度該讓加害人了解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了何種影響,而不是賠個錢/短期拘禁就了事
特別是對於累犯或重大案件/侵損他人生命權更應如此…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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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錯事能勇於承擔.雖然只是幾聲對不起/我很抱歉/我錯了.
看似容易其實是有點困難呢.
近年來媒體發展迅速.以往僅能透過報紙收音機三家電視台傳播.
如今透過SNG傳播車立即播報.有時內文尚未確認就播出去了.
淪為媒體辦案.司法單位該加油了.
學校教育/家庭教導/媒體播報都足以影響社會安定.
身為記者是否也該修口業.秉棄同業競爭.認真的教化社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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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恩怨、無辜的 這社會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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