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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隆科多之圈禁

隆科多之圈禁

  雍正帝一繼位,隆科多、年羹堯就成為股肱之臣。雍正帝先任命隆科多為總理事務大臣,又把其父佟國維在康熙朝獲罪失去的公爵賞給隆科多,又下命稱隆科多為「舅舅」,雖然雍正帝與隆科多輩分是甥舅,但皇帝公然稱之為「舅舅」,卻屬於皇帝的封賞,不是天然的。由此可見,皇帝的家事絕不僅僅是家事。此後提到隆科多時除了職務還要冠以「舅舅」。同年十二月,任命他為吏部尚書,仍兼步軍統領,次年命隆科多兼管理藩院事,任《聖祖仁皇帝實錄》和《大清會典》總裁官,《明史》監修總裁。雍正帝還賜給他太保加銜,雙眼孔雀花翎,四團龍補服,黃帶,鞍馬紫轡。這時的隆科多,作為「密勿大臣」,是雍正帝在中央的左右手,參預處理重大事務,可算寵榮備至。有人說,雍正帝「聽用總理事務大臣等之言,所用者皆系伊等親友」。
  作為皇親國戚、密勿重臣的隆科多,在攬權納賄方面,與年羹堯可謂不相上下。他在吏部,司官對他惟命是從,「莫敢仰視」。他掌管朝廷內外用人大權,對他經辦的銓選,人們稱為「佟選」,可與「年選」相提並論。但是過度享受用人大權之際,就是觸犯皇帝的根本權力之時。
  論才能隆科多遠遠比不上年羹堯,所以年羹堯看不起他,對皇帝說他是「極平常人」。雍正帝則努力調和二人的關係,說:「舅舅隆科多此人,朕與爾先前不但不深知他,真正大錯了。此人真聖祖皇考忠臣,朕之功臣,國家良臣,真正當代第一超群拔類之希有大臣也!」(《掌故叢編》第十輯《年羹堯奏折》)雍正帝做主把年羹堯之子過繼給隆科多。這是君臣關係和睦時期,君臣三人親如一家。後來翻臉,又把他們二人打為朋黨。隆科多之被雍正帝猜忌,更早於年羹堯,同時受整肅。隆科多有一點卻比年羹堯有遠見,就是他預料自己可能會受到整肅,多少有所克制。然而他的自我保護術實在不高明,隆科多把財產分藏到各親友家和西山寺廟裡。他光知道雍正帝好搞抄家,卻忘記了皇帝的密探系統特發達,此事馬上就被雍正帝察覺。明智的皇帝必然會這樣想:隆科多這不是做賊心虛,狡兔三窟嗎?既然知道自己有錯誤,為什麼不公開改正?還是自認為沒有錯處,為君臣難以相處預留後路?無論如何隆科多所為都於臣道不合。
  雍正帝對人有病態的猜忌,臣工們的行為都在雍正帝的嚴密監控之下,隆科多自不能例外。一次,隆科多與王公所屬人員有所接觸,立即受到雍正帝嚴厲追查,雍正帝批閱隆科多的密折後,在另一紙上寫道:「誠王(允祉)牧場的喀爾坎為何差往你處,都說了些什麼?你如何回答後讓伊返回了?祭祀禮畢,你倆遠離他人,在廂房前站著,又說了些什麼?仔細想想,寫下封好奏來。這件事上朕能知道你是否變心了,是否將此事洩露給誠王了。三思後繕寫具奏。」雍正帝即使是對他的寵臣也不放心。受到極大威懾的隆科多,以轉移財產的方式自我保護,等於自我暴露。
  隆科多又知道自我謙抑,在雍正二年主動請辭步軍統領兼職。雍正帝在告誡年羹堯時提及此事:「朕並未露一點,連風也不曾吹,是他自己的主意。」雍正帝對於二人都不再信任,或者說他們不再有利用價值。現在要做的事情是收拾他們。雍正三年五月,公開曉示廷臣,責備隆科多,說他屢參允祀,務必將其置於死地,卻把允祀的黨羽鄂倫岱、阿爾松阿、都統汝福包庇網羅為己所用。六月,雍正帝懲治年羹堯之子年富,並撤消隆科多次子玉柱的乾清門頭等侍衛、總理侍衛事、鑾儀衛使等職。
  吏部議處年羹堯妄參金南瑛之罪,先後擬了兩個處理辦法,雍正帝說,如此錯亂,他人斷不敢為,必是「舅舅隆科多有意擾亂之故」,令都察院嚴加議處。定他庇護年羹堯之罪,削去他的太保銜及一等阿達哈哈番世職,命往阿蘭善山修城墾地。這明明是強加之罪,不能服人。雍正帝還特地指示署理涼州總兵宋可進:「隆科多亦如年羹堯一般貪詐負恩,攬權樹黨,擅作威福,他到你處,儘管你曾經是他的屬員,但似此誑君背主小人,相見時不須絲毫致敬盡禮」。這等於指示宋可進要虐待隆科多。雍正帝做的許多事情都表明他為人刻薄。
  雍正四年(1726)正月,雍正帝給了隆科多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令他往阿爾泰嶺,與策妄阿拉布坦議定準噶爾和喀爾喀部遊牧地界,然後與俄國使臣會議兩國疆界。雍正帝說隆科多「若實心任事,思改前愆,朕必寬宥其罪」。隆科多與郡王策凌、四格等人前往楚庫河,代表清政府與俄國談判。談判中隆科多態度強硬,他要求俄國將其侵佔的蒙古大部分土地歸還中國。俄國人背地裡施展陰謀詭計,致信蒙古王公和雍正帝,聲稱由於隆科多態度惡劣,談判可能破裂。又指使巴多明神父等在北京活動,通過賄賂大學士馬齊,由馬齊勸說雍正帝讓步。恰在此時,隆科多私藏玉牒的事被揭發出來,雍正帝不聽議政大臣們提出的談判之後再處理隆科多的意見,斷然召回隆科多,並決定向俄國人讓步。隆科多走後,由策凌擔任中方首席代表,與俄國簽訂了《布連斯奇條約》,劃定了當時中俄兩國的中段邊界線,中國做出了很大的讓步。
  在這個問題上策凌表現得不如隆科多強硬,他雖然有一定的責任,但主要責任還在雍正帝。隆科多以為在談判中維護國家利益,就是忠誠於皇帝,卻沒有想到雍正帝把防止大臣擅權看得比維護國家領土更重要。歷來中國的獨裁者維護國家領土的決心,遠沒有他們維護自己權威的決心更強烈,這是中國最高統治者的先天痼疾。無怪乎清朝的最後一位獨裁者西太后,面對內外交困的形勢會說出「寧贈友邦,不與家奴」的昏話來。
  所謂私藏玉牒事,是隆科多從輔國公阿布蘭處要去玉牒底本,收藏在家。玉牒是皇家宗譜,非常神聖,「除宗人府衙門,外人不得私看,雖有公事應看者,應具奏前往,敬捧閱看」(《雍正起居注》,五年六月初八日條)。隆科多私藏在家,雍正帝乃以「大不敬」罪為借口,嚴厲懲治隆科多。十月,諸王大臣議上隆科多四十一大罪:大不敬罪、欺罔罪、紊亂朝政罪、奸黨罪、不法罪、貪婪罪等。雍正帝說,隆科多之罪當處斬,但是念其在先帝駕崩時是惟一承旨人,格外施恩,命將隆科多永遠圈禁,禁所設在暢春園附近,他對先帝有罪,守在園外以思其過。次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於禁所,雍正帝為了表示公正,賜金治喪。這比對年羹堯的態度好多了。
  山西按察使蔣泂就權臣的專擅和官僚投靠權臣的問題,提出「欲杜其流,必防其漸,法制一定,大權不分」的建議,雍正帝回答說:「似汝如是條奏者頗多,朕因踐阼不久,耳目未廣,知人尚少,諸凡且循舊典,徐徐自有制度。」可見人治社會也必然有制度性的制約機制。本來君臣都要受制約,逐漸地只有相權受制約,皇權不再受制約了。
  隆科多與年羹堯身為雍正朝的兩大權臣,都是皇親國戚,帶有皇帝家臣的色彩,雍正帝對他們的過度讚賞,頗有點帝王之友的味道。然而,正是這種特殊的關係使他們倒了霉。在皇帝看來,君臣關係的本質就是主奴關係,這是法家的觀念。儒家觀念則認為,君臣關係是對等的。孟子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這種思想,這樣的臣子,帝王是不可能容忍的。雍正帝是典型的「霸者」而非「王者」,既不能容忍權臣,也不能容忍友臣,只能容忍奴臣。他們敢於承受皇帝的特殊待遇,就是自找倒霉。
  人們常說雍正帝是殺功臣滅口,怕自己「篡位」之事被年、隆傳揚出去,於己不利,一殺了卻這樁心事。有人認為,即使雍正帝是改詔篡位,也不怕他們揭露。年、隆若要披露真相,就等於暴露自己的罪行,豈不是自掘墳墓,他們絕不能幹這種蠢事。所以雍正帝無殺人滅口之必要。筆者以為,如果雍正帝真是改詔篡位,就有殺人滅口的必要。不殺也可以。人要去除心頭之患,往往是不論事實,非理性非邏輯的。人的行為,大多是非理性的,否則就沒有精神疾病了。凡人皆有點精神疾病,不足為奇。特別是皇帝,往往是喜怒無常,雍正帝從小就是如此。特別是最高權力的擁有者,對於權力都有病態的戒護和迷戀。今日美國總統尚且定期看心理醫生,封建帝王就更免不了精神反常了。雍正帝之暴死,可能就因為亂服補藥所致,足見其精神之脆弱。他的冷酷也是精神脆弱的表現形式。尤其是從他不葬東陵另辟西陵這一點看,雍正帝必有隱情,而隆科多必是知情人。當然,如果隆科多也像張廷玉那樣謹小慎微,就不會發生殺人滅口的事。兩種可能性都有,此時,修身自省的意義就見其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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