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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乾隆帝的霸道

乾隆帝的霸道

  乾隆初年,乾隆帝為政寬和,一派新氣象。他曾總結康熙帝和雍正帝為政的得失,說過為政不可過寬,亦不可過嚴,應實行中道一類的話。但是當他看到吏治逐漸廢弛,官僚日趨腐敗的現實以後,就改變初衷,又開始實行嚴刑峻法。他說:「執用兩中(中庸之道),必隨時消息,當臨御之初,因人命攸關,實切切不忍,寧失之寬。今閱歷既久,灼見事理,若一味姑息縱捨,則失之懦弱,裁度因時,方得權衡不爽。」從康雍乾三帝的治術寬嚴變化的情況來看,帝王要真正審時度勢,寬嚴相濟,實行中庸之道,幾乎是不可能的。
  乾隆帝做了五年皇帝,觀念開始轉變。他有一首詩曰,「念予志學時,所慕君子儒。詩亦尊李杜,文亦宗韓蘇。要歸踐履寶,聖言非我誣。即今持治柄,豈不慕唐虞。措行始知艱,慮為空言徒。裁詩銘座右,庶幾日警吾。」就是說,當初從帝師學習儒家的治道,信服聖人的思想,並要付諸實踐。做了皇帝,本來也想學堯舜,如今才知道儒家理想不過是「空言」。
  乾隆十五年,他曾說,當御極之初,依照從寬好名之習,不能忘懷。如今閱事既多,方知道要戒除邀名譽的弊病。熊學鵬借天旱為由,上疏陳言,指出「今年臣工條奏更改刑名律例,大多尚嚴厲」,建議「降旨曉示內外臣工,辦理一切刑名,不可苛刻相尚,條奏增設科條者,概行禁止」。乾隆帝大為不悅,斥責熊學鵬悖謬,聲稱自己「慎持權柄,必不為浮言所動」。現在乾隆帝對於體現儒家思想的言論,大多斥為「浮言」。他信奉「法在必行」的法家治術。他認為,寬仁治術是婦寺之仁,水懦易沉,朕不為也。
  十八年,乾隆帝降旨斥責四川按察使周琬斷案寬縱。
  二十二年,湖南布政使楊灝以貪黷罪下獄,部議緩決。乾隆帝「檢閱之下,不勝手顫憤慄」。一怒之下,將三法司所有辦案人員全都交部議處。
  二十三年,乾隆帝重新審定了他早年的文集《樂山堂文集》,將當年在理學帝師影響下所寫的體現儒家寬仁思想的言論一概刪去,比如《寬裕溫柔足以有容論》一文就被刪削。當年,他受理學帝師的教誨,多少有些儒家理想,崇尚「貞觀之治」,自稱讀其書想其時「未嘗不三復而歎曰:貞觀之治盛矣!」做了皇帝多年以後,思維方式大變,正所謂存在決定意識。乾隆帝把儒家思想視為虛偽,大加貶斥。他說:「昔唐太宗之於魏征,徒以金帛賜贈,沽納諫之名,原非虛衷聽受。試思唐太宗果從諫如流,魏征果直言無隱,則太宗缺德之事多矣,即強納巢剌王妃之時,何不聞魏征讜言諫阻耶?當時君臣之間,相率為偽,不能相與以誠,而竟能博千載美名,實為朕所不取。」乾隆帝對臣工苛察至深,他以苛責臣工的方式苛責古人,走入極端,絲毫沒有中庸之道。奇怪的是,他對和珅卻並不苛察。
  乾隆帝的法家思想集中表現在《御批歷代通鑒輯覽》一書中。試舉幾例。
  論及「竹林七賢」,他說:「諸人雖然自托佯狂垢污,然而敗禮傷化,本為國法所不容也,即以明哲保身而言,也當以孫登為正。」孫登是西晉的高士,「沉默自守,無所言說」,但很善於登山長嘯,後世有所謂「孫登嘯」之稱。他教嵇康,但是嵇康沒有學會。孫登對嵇康說:「君性烈而才雋,豈能免乎?」後來嵇康果不免殺身之禍。大概是因為「孫登嘯」不會對統治者造成危害,所以乾隆帝認為孫登的明哲保身行為是可以容忍的。
  論及明末東林黨人,他說:「漢唐末造皆有黨禍,至明季而尤烈,東林講學,實其權輿。在顧憲成、高攀龍輩,其人興學未必不出於正,然一經號召生徒,樹立標幟,而黨援門戶之禍已成。彼裁量人材,諷議時政,自古處士橫議未有過於是者。論者謂閹黨無君子,東林未必無小人,當明政不綱,不惟真小人揚其毒焰,而偽君子且益撼其頹波,士習敝而國運隨之,氣數所必至有莫之為而為者。於東林之美惡以為輕重,政體官場敗壞極矣。」
  論及明朝的給事中,他說:「明季科道惡習,立幟分門,借敢言之號,行傾險之謀,假公濟私,無所不至,為害甚大。我朝百有餘年來,整綱飭紀,朝政肅清,斷不敢容有營私博己之人復得稍萌故智。但遇邪防弊,持之不可不堅。」乾隆帝對於言官稍有朋黨之嫌者,必予以嚴厲的斥責懲處。
  論及宋代饑民搶糧一事,他說:「饑民貸富戶之粟,固然不可與盜賊同科,然而或迫於饑寒強求升斗之糧,尚可量從矜恤,若乘饑荒煽惑民眾,兼掠財物,也以饑民寬宥之,則強暴肆行,其風又可長乎?惟在審情事之重輕,分別科罪方為得當,一律從寬未盡善也」。在乾隆帝看來,饑民反抗是重要的事情,饑民餓死是輕微的小事。饑民搶糧逐步擴大事端,必然會演變為打家劫舍,最終以朝廷出兵鎮壓蕩平,已成為規律。問題的關鍵是他對饑民搶糧一事的態度,說明他對於民眾因生存危機而產生的最後一點主動性也不能容忍。正如一個人餓了,如果主動說:「我餓了」,並要求吃飯的權利,就是犯上作亂,饑民只能等待朝廷的開恩。
  論及朱元璋因為部民乞留被貶官員,而加賞被貶官員一事,他說:「既然是屬吏,治罪或寬宥都應出於朝廷,若因部民伏關乞留,就立即對之寬縱,是賞罰之權柄,民眾轉而操縱之,成何政體?明太祖把他們賞賜超擢,不啻於導之作奸。倘猾吏刁民窺見其諭意,相互勾結混淆視聽,流弊何所底止?國法吏治不因之俱壞乎?」乾隆帝認為這就是「綱紀不振」。他一向仇視民意。請看他自己親自處理民眾請願的一個事例。
  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帝第三次南巡至徐州,江蘇布政使彭家屏正在河南夏邑老家養病,特意跑到徐州接駕。奏對之中,彭家屏把老家的災情如實匯報,乾隆帝大為不悅,認為他是跑來煞風景的,他因此開罪了皇帝。後來,一路上常有夏邑縣百姓攔道告御狀,說夏邑災情嚴重,而河南巡撫圖爾炳阿匿災不報,請皇上為民做主。又有人投遞狀紙,告縣官散賑不實。夏邑百姓連連告狀,使乾隆帝大為光火,認為是有人背後指使,他說:「民告官就是犯上作亂,此風萬不可長。」命圖爾炳阿嚴審,將告狀人嚴刑拷打,逼問背後的主使人。最後追出了主使人是生員段昌緒,後來又從段昌緒家臥室中搜出吳三桂之亂時發佈的檄文,立即殺頭。
  乾隆帝說:「彭家屏乃李衛門下一走狗耳,其性情陰鷙,恩怨最為分明。從前每當奏對時,於鄂爾泰、鄂容安無不極力詆毀,朕因此深薄其為人。」彭家屏如今膽敢為民情願,反映實情,惹怒了乾隆帝,被抄家。乾隆帝親自審問,逼他承認家中藏有「逆書」,乾隆帝說:「你是久列朝廷大員,世受國恩之人,若肯自首,尚可開一線之路」。彭家屏說:「吳三桂偽檄實未寓目」,乾隆帝再三逼供,彭家屏只好承認家中藏有《豫變紀略》、《日本乞師記》、《酌中志》、《南遷錄》等明末野史。但是到他家查抄,並沒有找出實物。乾隆帝就推論說,一定是被他兒子彭傳笏燒燬了。令圖爾炳阿等「將伊子及家人嚴行審訊,明白開導,令知此事系彭家屏親自供出,無可狡賴,速行據實呈出,尚有可寬之路,如堅持不認,即當照律緣坐,立行正法,不能為伊寬貸也。」在威逼利誘之下,彭傳笏不得已供認了自己焚燬逆書一事。乾隆帝又推論說,彭家屏一定對這些逆書加以批閱評點:「以彭家屏居心觀之,則其所抄藏者自系詆毀悖逆之詞,又焉知其不加以批閱評點耶?」乾隆帝看出彭家屏有怨恨之意,就認為他已經「絕滅天良」,命將彭家屏及彭傳笏定斬監候,家產入官。此案是乾隆帝親自鍛造的經典大獄。沒有絲毫證據可言,全憑逼供信鍛造之。不論是彭家屏收藏「逆書」,還是其子彭傳笏供認焚書,都是子虛烏有。而彭氏所供出的所謂「逆書」如《豫變紀略》,寫的是李自成「闖賊之禍」,與滿清無關,《日本乞師記》、《酌中志》、《南遷錄》則是記明清史事,並未詆毀滿清,只是個別字句略有「違礙」而已。
  七月,圖爾炳阿奏彭家屏刊刻族譜《大彭統記》,乾隆帝說:彭家屏稱大彭得姓于黃帝,甚為狂悖,「身為臣庶,而牽引上古得姓之初,自居帝王苗裔,其意何居?且以《大彭統記》命名,尤屬悖謬,不幾與累朝國號同一稱謂乎?」又責彭家屏不避廟諱御名,綜其罪狀,賜以自盡,「以為人臣之負恩狂悖者戒」。諭令其自盡,比起殺頭,就是所謂的「開一線之路」從寬處理了。乾隆帝指責《大彭統記》將彭姓與黃帝相聯繫為有罪,非常可笑。當時托名上古帝王是為社會時尚,不足為奇,更不足為罪。至於說不避廟諱御名之罪,也非死罪。乾隆帝不是自稱「朕自即位以來,從未以犯朕御諱罪人」嗎?(《乾隆朝東華錄》卷四六)歸根結底,是彭家屏不該為民請命。
  其實,乾隆帝並不糊塗,他派人微服私訪,得到的情況比老百姓告狀反映的情況更為淒慘。乃將河南巡撫圖爾炳阿革職,發往烏裡雅蘇軍台效力。
  乾隆中期以後,乾隆帝明顯採用了高壓政治手段,而放棄了當年讀書時接受的儒家思想。以前他主張帝王要「虛心納諫」、「包容涵覆」、「寬則得眾」。後來看到張廣泗在上疏請罪辭裡有這樣一句話:臣「但知皇上慈仁,不知皇上英武」。使他感到氣憤,大臣官員們竟然不知道皇帝的英武,一定是寬仁政策過度了,於是反過來實行嚴猛政策,雞蛋裡挑骨頭,大興文字獄。正如他當初斥責翻雍正朝之案就是善政論所說的,「皇考與朕之心,原無絲毫間別」。他與雍正帝的治術在本質上也確實是沒有「絲毫間別」。「霸者與臣處」的邏輯發展就是「亡國與奴處」。
  乾隆登基後就將李紱冤獄平反。但是到了晚年,卻又認為,李紱詩文多有「牢騷已甚之辭」,「此等紕繆語言即已刊刻成書,倘仍聽其謬種流傳,其於世道人心貽害不淺」,令將「所有各項書本版片,逐一查明,即行銷毀,毋令稍有留遺」。
  乾隆初年,乾隆帝不滿意臣工的消沉,所謂勤者「不過早入衙署,辦理稿案,歸至家中,閉戶不見一客」,對國家長治久安之計,則漠不動心。處理政務,不求事理之至當,惟以皇帝喜怒為轉移,他說「即如朕於當寬之事降一寬恤之旨,而諸臣遂以為朕意在寬,凡所辦理所條奏之事,悉趨於寬之一路矣。朕於當嚴之事降一嚴厲之旨,而諸臣遂以為朕意在嚴,凡所辦所條奏之事,悉歸於嚴之一路矣,且有今日之號令甫頒而明日之摹擬旋至,一人未改面貌,兩事迥異後先,人心不古何至於茲!」。乾隆中期以後,乾隆帝就不允許臣工與自己意志有相左之處,拚命打壓臣工的獨立意志。臣工們當然只有隨風倒了,因為他自己就是「一人未改面貌,兩事迥異後先」的皇帝。
  二十九年,舒赫德等奏報秋審事實,其中請求改為緩刑處決者甚多。乾隆帝看到給自己「法外施恩」所留空間很小,就大為惱怒。說是如此辦理有專擅之嫌,降旨訓斥道:「所奏並無一二情節稍輕,可以待朕另有抉擇者,是伊等所進情實犯中禁不令朕寬免一二人矣。昔人說,皋陶三次曰殺,堯三次寬宥。如今舒赫德等已經以寬宥自居,讓朕如何再用權?是伊欲博寬厚之名,小有才而未聞大道,將來如果自己犯法,他人定罪恐怕未必敢於為之改為緩刑處決。」予以嚴厲申斥,把奏摺擲還。
  杭世駿(1695~1773),字大宗,號堇浦,仁和(今杭州)人,是清代一位有名的學者,任翰林院編修,他思想解放不受拘限。乾隆八年(1743年)清廷考選御史,杭世駿的應試策論仿照孟子與齊宣王問答形式,批評了乾隆帝重滿輕漢的政策。他說:「意見不可先設,畛域不可太分,滿洲才賢雖多,較之漢人僅十之三四,天下巡撫尚滿漢參半,總督則漢人無一焉,何內滿而外漢也?」又論及朝廷用兵斂財及皇帝巡幸所至,有司一意孤行,其流弊皆及於百姓;論直省藩庫宜款存留,以備不虞,等等。乾隆帝為自己辯解說:「滿漢遠邇,皆朕臣工,為一體,朕從無歧視……且國家教養百年,滿洲人才輩出,何事不及漢人?杭世駿獨非本朝臣乎,而懷挾私心,敢於輕視若此。若稍知忠愛之義者,必不肯出此也。」結果,加以懷私妄奏的罪名將其革職歸里。回鄉之後,杭世駿從不讀邸報。同年有新任大學士、總督、尚書者,他全然不知。他自號秦亭老民,和朋友結社,詩酒往來,蔑視權貴。並到處漫遊講學,其能言善辯、不拘小節的豪邁之氣一如既往。乾隆帝南巡時杭世駿曾迎駕西湖,被賜覆原官,但終未兌現。據說,乾隆帝有一次南巡時問左右,杭世駿還沒死嗎?結果杭世駿很快就病死了。一次,乾隆帝出巡塞外,他在馬上情不自禁地吟道:「迎風葦露清於染,過雨山痕淡入詩。」並對從臣說道:「此杭世駿詩也,惜其沒福耳。」
  當年雍正帝要求自稱「奴才」的地方官員改為稱「臣」,批示道「書臣字得體」。而乾隆帝卻因為有人不自稱「奴才」而自稱「臣」而發怒。他說:「臣僕本屬一體,均系事奉皇上之稱,字義雖殊,其理則一。」
  乾隆帝還喜歡親自審訊官吏,甚至親自動刑。這根本不是皇帝應該做的事。康熙帝就很少廷訊,更不會親自動刑。有一次,給事中彭鵬參劾順天鄉試考官徐淖等違法舞弊,請康熙帝親自審訊,康熙帝說:「即依彭鵬所奏,將徐悼等親問,必將刑具等取入宮中,刑具乃不得已而用者,朕亦何忍見之,彭鵬既系言官,當勸朕寬大和平,乃請親行刑訊,朕實不解也。」(《康熙實錄》卷一六○)乾隆四十九年,甘肅回民起義,攻陷通渭縣城池,知縣王樓躲入倉房,他不能為朝廷守城或捐軀,雖躲過了農民起義軍這一關,卻躲不過乾隆帝這一關。乾隆帝命將王樓解至木蘭行宮,「親行廷鞠,加以杖夾,令其羞辱」。然後將其正法,降旨:「王樓系現任縣令,且系進士出身,讀書明理,豈不知城存與存,城亡與亡為古今通義?……此等貪生忘義之徒,即身受重辟尚不足蔽其辜,其子孫如有業經出仕及現為舉監生貢者,俱著即查明斥革,永不許登仕版……朕辦理庶政,務秉大公,其能死王事者,必優於恤蔭,恩及後嗣,而於遇賊恇怯,畏死幸生之徒,則不但本身重加懲治,並且罰及子孫,所以勵名節而儆官方,刑賞俱視其人之自取。」(《乾隆起居注》四十九年九月)由此可以看出,乾隆帝與康熙帝的巨大差異。
  另外,乾隆帝誅殺大臣理由不充分之處甚多,遠遠比不上康熙帝的寬厚,也不如雍正帝具有理性。具體事實不列述。這都是「亡國與役處」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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