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稗官野史] 秦朝是因為「依法治國」而滅亡的嗎?

秦朝是因為「依法治國」而滅亡的嗎?

  很多歷史學家將秦二世而亡歸咎為自始皇時期就大力實行的「嚴刑峻法」,這是法家「依法治國」理念實現後必然存在的一種情形。可是嚴刑峻法不過是形式而已,如果將嚴刑峻法當作為秦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那肯定是本末倒置。要知道,秦始皇並不是在取得政權後才實行嚴刑峻法的,甚至可以說,秦始皇取得統一中國大業成功的因素中就有一條是因為秦始皇實行嚴刑峻法,正是這種嚴密的紀律和客觀的普遍適用於所有人的紀律施行方式,讓秦國軍民同仇敵愾,最終取得了統一全中國的勝利。所以我們是不能將嚴刑峻法當作為秦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一定還有其他的原因。
  秦二世而亡之所以被視之為是因為嚴刑峻法的緣故,皆因為司馬遷在其所著的《史記》中記載,陳勝、吳廣本來是押解被法律所羈押的刑徒赴押所,但是因為大雨阻住了行程,致使陳勝、吳廣一定是要因秦律而被殺頭的。所以陳勝、吳廣兩人一不做二不休,乾脆起義。查陳勝、吳廣的主籍,這兩個人原本不是秦國人,而肯定是楚國人,不然不能將自己的政權命名為「張楚」即重新建立楚國的意思。所以陳勝、吳廣自身原本不過是被迫歸順秦國的楚國人而已。之所以強調這個問題是因為,史上有「楚雖三戶,滅秦必楚」的說法。而將這個說法移之於楚霸王項羽頭上未免有點張冠李戴之嫌,雖然楚霸王確實是楚國人。
  陳勝、吳廣起義時的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是替扶蘇、項燕出頭。陳勝、吳廣起義時並沒有以反抗「嚴刑峻法」為口號,說明司馬遷在這裡一定是採用了一些錯誤的資料,乃至於他的寫法自相矛盾。其矛盾之處更明顯地體現在陳勝、吳廣要同時替扶蘇、項燕出頭上。這扶蘇是秦國太子,而這項燕是楚國大將,二人本來應該因為秦國滅掉楚國而成為世仇才是,陳勝、吳廣卻偏偏要用為此二人復仇的名義來號召天下,說明當時的秦國民眾中,仍然沒有接受「秦始皇統一」這個概念。並且已經將秦王朝統治者分裂為各個團體,其中的一個團體就是公子扶蘇團體,這是一個和頂替扶蘇接了秦始皇班的胡亥團體相對立的一個政治團體。另外被秦滅掉的各諸侯政治團體也一直在蠢蠢欲動。只有在存在這樣兩大政治團體的情況下,陳勝、吳廣才可能打著替扶蘇和項燕出頭的旗號來號召天下。
  「楚雖三戶,滅秦必楚」這句話本就出於楚人楚南公之口。但這裡的「楚人」歷來被視之為直指楚霸王項羽。可是前面的討論已經明確,應該將其歸之於陳勝、吳廣,特別是陳勝。而不將其歸之於楚霸王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楚霸王項羽出身江東,而所謂的江東並不是楚國的核心地帶,其原因很簡單,江東河網縱橫,在春秋戰國時代,很難發展出高水平生產力,因此楚人雖勇猛,但是生產力水平制約的結果將使得楚國的核心地帶應該在「江西」、「江北」等處。三國時,地處江東的東吳勢力甚至小於從一無所有起家的劉備蜀國就證明了這一點。因此項羽本人雖貴為楚國貴族項燕後裔,但是其本人事實上並不屬於楚國核心地帶之人是肯定的。因此一定要將「滅秦必楚」的那個楚人歸之於項羽有點對歷史大不敬之意。
  說這些的目的是,秦朝之二世滅亡並不是因為秦朝實行嚴刑峻法,而是因為秦始皇即位後,雖然採取了一系列統一措施,比如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等等,但是忽視了整個王朝內思想和人們社會地位的統一,明顯將秦朝人凌駕於其他諸侯國人之上,從而造成事實上的諸侯國政治勢力可以用被壓迫的借口而暗中積聚。秦始皇此時一定是將自己的主要目標集中於某種可以保證他本人千秋萬世的事情之上,才導致他忽視從思想上統一全國,讓全國上下接受秦國的思想,認可他的政權。歸根結底一句話,秦始皇未能重視武力統一後的社會和諧問題。
  正是這個原因才導致秦始皇非常急切,於是大規模地修建長城,追尋長生不老等等。統一後秦始皇的暴戾會比統一前戰爭時的秦始皇更甚嗎?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說是因為秦始皇的暴戾導致陳勝、吳廣起義的站不住腳的。我們只能說,秦始皇因為將主要精力轉移到追求長生不老上面才導致忽視在全國範圍內構建和諧社會才是導致秦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漢文帝之偉大就在於,他將主要精力放置在構建和諧社會上面,不僅在國內如此,而且在外交方面也是如此,所以,文帝奠定了西漢兩百年的穩定這個歷史。
  秦始皇太過於托大是秦二世而亡的技術原因。秦始皇以為,將天下之兵收熔,以此張宣蔑視武力,努力生產的思想就能讓整個社會接受和平理念,同時,將天下富戶徙居秦朝首都咸陽進行控制,就能將各諸侯國政治勢力嚴密控制和鎮壓,同時將秦朝法律適用於天下,以讓天下和秦朝人處於同等的法律約束地位上。這樣兩手抓就能將天下逐漸引領到整個皇朝思想統一的道路上來。但是,秦始皇沒有料到的是,諸侯國的思想殘餘仍然是很強大的,所以,雖然沒有兵器,陳勝、吳廣們仍然可以揭竿而起。而最終實現了楚南公「楚雖三戶,滅秦必楚」的預言。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