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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歷史上各朝公務員如何過春節?

歷史上各朝公務員如何過春節?

  唐朝:春節期間按單雙號上朝、休假。春節是按「元正前後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說,以大年初一為中心,初一之前放假3天,初一之後放假3天,加上初一,剛好7天假。也不是所有的唐朝人都按照法定的春節假期休假。某些唐朝官員不一定能享受到像樣的春節假期,因為唐朝有兩個規矩。第一大年初一那天文武百官和高級地方官必須早早地上朝給皇帝拜年。因此京官和高級地方官不能在初一當天跟家人團聚而是要跟皇帝團聚。第二地方行政長官在春節期間嚴禁離開衙門回老家。這斷絕地方官在老家過年的可能性,他們要想跟家人團聚,地點只能定在單位。唐德宗李括他在任的時候,春節期間照樣上朝,大臣叫屈,他說:「那按單雙號吧,單號上朝,雙號休假。」於是唐朝高層就出現一個奇特現象:臘月28放年假,臘月29上班,大年30繼續放假,大年初一接著上班,初二又放假,初三又上班... ...
  宋朝:地方公務員臘月二十收工回家過年。宋代的春節叫元旦,專指正月初一。春節包括忙年、過年、鬧年(春)3個時段,元宵也是「年」的一部分。在宋朝,春節放假7天(一般是大年初一前後各3天),元宵放假7天,加一塊兒接近半個月。宋太祖其父臘月初七去世,由此形成慣例,前後共放假3天。宋仁宗其母臘月初十生日,放假3天。旋即,冬至來臨,放假7天。隨即,天慶節,放假7天。一個多月的春節長假誕生。地方公務員還有項特殊福利,每年臘月二十「封印」,停止公務,回家過年省親,與老婆娃兒老爸老媽聯歡,只要在第2年正月二十那天趕回衙門「開印」辦公就行。首都高級公務員,初一則不得休假,不能請假。先守歲,再打個小盹兒,凌晨就得穿戴整齊,頂風冒雪,披星戴月,往皇宮趕,開「正旦大朝會」百官給皇帝拜年(朝賀)。朝會上,常有遼、高麗、西夏、于闐、回紇等地的外交官前來獻禮。會後,皇帝賞賜每人一朵帽花,插在官帽上,舉辦家宴時得戴著,喝屠蘇酒、飲術湯,也得戴著。除陪皇帝開會和耍樂子,還得陪吃。年前冬至,皇家要設宴。初一辦朝會,要吃正旦宴,規模宏大,允許臣僚帶家屬。普通的朝會之後,也安排吃喝,由皇宮「埋單」,叫「賜食」。賜食又稱「廊餐」或「廊下餐」,宋代廊下餐最出名。
  民國:春節不放假,發現不在崗,就可能下崗。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一,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若是發現有公務員不在崗,這個人可能就要下崗。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曾宣佈廢除舊歷改用國歷(公歷),並決定把公元1912年定為中華民國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為民間習慣使用農曆,仍然把農曆正月初一當做傳統「新年」,所以袁世凱上臺以後,便把農曆正月初一即傳統「新年」改稱「春節」。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又再次頒佈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使用國歷,廢除農曆。為雷厲風行貫徹這一命令,政府還規定機關、學校、商店不得在春節期間擅自放假,否則就要對相關負責人實行嚴厲的制裁和處罰。
  著名作家老捨曾在北京一所小學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只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母親見他回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捨說一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一愣,嘆口氣說:「走吧!」老捨雖然心裡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途中,他看見街上那麼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麼冷清,淚水便迷雙眼。儘管政府企圖用行政手段來制止民間過年,但是老百姓並不買賬。於是,民間便出現「禁令自禁令,過年自過年」的情景。
  到1918年,北洋政府也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終於開始允許春節放假。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中國實現名義上的大統一。統一之後的國民政府顯然沒能吸取北洋政府的教訓,不僅重申春節不準放假,而且決定結束兩種曆法並行,欲徹底廢除農曆,以顯示其「革命」的決心。1930年1月2日國民黨的《上海黨聲元旦特刊》發表《推行國歷廢除舊歷的工作》,也承認國歷推行艱難。鑒於此,1934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停止強制廢除農曆,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歷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從此,民間又可名正言順地過農曆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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