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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正直敢言的袁可立

正直敢言的袁可立

  袁可立(1562~1633),字禮卿,號節寰,河南睢州(今睢縣)人,明萬曆十七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累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立朝不阿權貴,敢於為民請命,是明代後期著名的清官廉吏和軍事戰略家。歷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帝,為「四朝元老」之臣,誥「五世恩榮」之賞。
  萬曆十九年,他出任蘇州府推官,二十八歲彈劾炙手可熱的應天巡撫,平反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萬曆二十三年九月,疏上,觸怒神宗皇帝,於萬曆二十四年正月初十將袁可立削職為民,沉冤達二十六年之久,朝中大臣為袁可立鳴冤者十數年不絕,帝皆不聽,史稱「震門之冤」。
  泰昌元年(1620),沉冤得以昭雪,起袁可立尚寶司司丞,歷太僕寺少卿,升左通政。天啟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卿公推袁可立為南京戶部尚書,再改兵部尚書參贊機務。
  崇禎六年(1633)十月,袁可立卒,大宗伯董其昌言於帝,帝譴使至睢州祭葬,並在尚書府第前街衢之中修東西臨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馬」,右曰:「宮保尚書」,可謂盛典矣。
  袁可立做事幹練果斷,是晚明少見的既清廉又能幹的官員。並盡量遠離黨爭多做實事,為清流在朝堂上爭得寶貴席位,能在群閹環伺的情況下主持遼務多年,成效頗豐,十分難能可貴。董其昌說:「公護名節,勝於功名」。
  蘇州自古江南重地,是明代萬曆年間兩任當朝首輔申時行和王錫爵的故鄉,背景不是一般複雜。萬曆十九年,袁可立出任蘇州府推官。時蘇當輪蹄之沖,財富刑獄甲於他郡,公徐而理之。胥吏抱牘如山,公片言立決,如風掃籜,爰書無隻字出入。袁可立平反疑獄無葁,揚貞汰垢,知府倚公如左右手。
  太守石昆玉因為廉潔剛正而得罪應天巡撫(李淶)。巡撫公開對石昆玉進行彈劾陷害。查問的公文下到江南四郡,四郡的理刑官公推袁可立來主審這件棘手大案。袁可立按狀依法為石昆玉洗雪冤獄,同僚們十分害怕齊往後退縮。袁可立說:「萬事由我一人承擔,我為什麼要因為上台官員的淫威來誣陷我們的賢太守呢?」案件調查完畢,袁可立對李巡撫宣讀,聲音鏗鏘有力。巡撫十分羞愧,拿起屏風遮住顏面。袁可立宣讀法令更加嚴厲,巡撫無地自容自己彈劾自己而去職。朝野一齊稱頌袁可立是一個剛正不阿的好官。
  袁可立執法如山,凡有案件,皆剛毅持正,不避權貴,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
  董份,浙江烏程縣(湖州)人。明嘉靖進士,官終禮部尚書。給事中歐陽一敬劾其黨嚴嵩,詔黜為民。董份為人貪險,在官攀附權貴,居鄉廣占良田。萬曆二十二年,董份之孫董嗣成提出懲戒家奴。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眾抗議。同時有烏程縣祭酒范應期也稱霸一方,遮上訴狀者千人。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撫王汝訓和巡按御史彭應參激於義憤令烏程知縣張應望將范應期拘捕。范不堪其辱自縊而死,范妻吳氏赴京訴冤。萬曆帝怒,命將彭應參、張應望下獄,謫知縣張應望戍煙瘴之地,王汝訓、彭應參等俱削籍為民,連舉薦王汝訓、彭應參的吏部尚書孫丕揚和都御史衷貞吉等朝中大佬廣受牽連,案件震驚朝野。所涉大小衙門無敢過問,而百姓告狀不止,大有釀成更大民變的危險。
  在此情形下,上台命蘇州府推官袁可立審理這一棘手大案,袁可立走訪了因處理此事而剛剛辭職的同鄉前湖州知府劉渙,首先「博收訟牒下各縣以殺其勢」,他通過調查得出的結論是董、范兩家田產多以抵債或低價收購、接受投獻而來。但董、范兩家也勢不讓人,要求官府嚴懲所有參與打砸搶的人。袁可立頂住壓力,左右周旋,竭力保護弱勢民眾一方,除了將少數為首施暴者「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其餘均以民事案件分發到各縣衙門從輕發落,使這一轟動京城的事件很快得以平息。經過退還,董、范兩家田產所剩已十不及其三,而貧民獲益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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