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議員洪有仁 遭通緝到案

議員洪有仁 遭通緝到案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0月22日 上午5:50
嘉義市議員洪有仁涉嫌販運泰國人妖、外籍女子賣淫、詐領助理費用貪汙、賭博等罪嫌,傳喚、拘提未到遭通緝3天後,21日在律師陪同下自行到案,檢調漏夜偵訊,他矢口否認。
嘉檢檢察官江金星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洪有仁為首的集團,經營醉美人時尚酒館涉嫌雇用泰國人妖、越南妹脫衣陪酒、賣淫,洪有仁被指涉是幕後老闆,且涉嫌利用親友當人頭詐領議員助理費用約200萬,檢調14日大規模搜索酒館、洪有仁世賢路住處、義教街服務處、自由路疑似賭場處、議會研究室等13處地點,帶回11名犯嫌調查,但洪有仁傳喚、拘提未到。
檢方於18日對洪有仁發布通緝,通緝期間長達30年,洪有仁昨天上午9時30分許由律師陪同前往嘉義地檢署,檢方依法逮捕,台南市調查處展開初訊。
據了解,洪有仁於初訊中對賭博、經營色情酒店、販運人口、詐領助理費等指控均矢口否認,檢方漏夜複訊,以進一步釐清案情,檢方不排除以串供、逃亡之虞聲請羈押。
洪有仁3年前與林姓男子經營慶鴻企業社,非法運送傾倒紙漿、紡織汙泥等事業廢棄物,觸犯廢棄物清理法3罪,去年一審各判2年2月、2年3月、2年2月,應執行3年2月,目前上訴二審中。

TOP

真的這個要怪選民了
選出這種牛鬼蛇神的議員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