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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法院不是顧立雄開的

法院不是顧立雄開的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出爐,稍具法律常識者皆知這是多所違憲違法的「惡法」;至蔡英文任命顧立雄為黨產會主任委員,大家又預言他有成為「惡人」之虞。如今景象,正是惡人加惡法,變本加厲。

蔡英文諷今日司法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但民眾心中同樣的疑懼是:藍綠惡鬥若汙染了司法,當黨產事件顯將陷入「惡人/惡法」的誤區,居仲裁地位的司法機關能夠跳脫「執政判生/在野判死」的西瓜效應嗎?

如今,司法方面一連判了黨產會三個敗訴,大家才開始有一點覺得,法院不是民進黨開的,法院也不是顧立雄開的。司法能在這樣的案件維持獨立的風格,這是三權分立制衡的最佳典範,台灣的法治真不是蓋的。

司法人不是不會捲入政潮,舉一大家記憶猶新的事例。國民黨開除王金平黨籍案,法院以必須依《人民團體法》經會(黨)員大會開除始符程序,判國民黨敗訴。但在此一判決之前,未曾有任何政黨以黨員大會執行開除黨籍的程序;且在此一判決之後,任何政黨開除黨籍仍率由舊制,亦未見任何政黨改以黨員大會執行開除黨籍。這樣的判決,儼然只是為王金平一人的開脫所作判決,已嚴重侵越了「政黨自治」的「不可司法審理性」的界際。

我們不能想像,一名政務官的決策,三次被法院判定違失,仍能繼續予取予求、作威作福。除了靠法院,誰能收伏這個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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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顧立雄最大,法院算什麼,白痴的台灣人民何時會清醒?真是悲哀.法治快變成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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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粹黨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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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考試院 監察院都要被廢除了!
是民進黨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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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出爐,稍具法律常識者皆知這是多所違憲違法的「惡法」,把我們念法律的都當成白癡了吧
假如筆者真的那麼在乎法律的價值跟正當性 怎麼從不見當初在小馬時代出來替該發聲的人發聲 現在選擇性的喊著惡法 怎麼不批判許許多多擾民傷民的惡法
就是有這些人 把法院誰開的 掛在嘴上 當判決不利 就指責是對方開的 當判決有利 就喊著司法公正 台灣 不就是這些人搞亂的 搞壞的 也是這樣 才會淪落在野
怎麼不一句尊重司法 該上訴的上訴 該尊重的尊重 回歸到法律面來談論 不是更客觀嗎
你們看著吧 也許等到黨產會抗告成功之後 又出現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帖子了
國民黨 氣數該盡了 不思改進的主席 不思改過的網軍 加上不管民間疾苦的高層
倒是可以考慮轉進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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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應該人人平等,不應該用一些專法 來對付特定對象,否則將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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