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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一銀ATM盜領案!贓款未全吐 3外籍嫌各判5年

一銀ATM盜領案!贓款未全吐 3外籍嫌各判5年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26日 上午5:50
台版「瞞天過海」一銀ATM盜領案,台北地院速審速結,合議庭認拉脫維亞籍嫌犯安德魯、羅馬尼亞籍的米海爾、摩爾多瓦籍的潘可夫,3人共組國際盜領集團,嚴重擾亂我國金融秩序,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各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6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7748萬多元,服刑完畢驅逐出境。
安德魯3人聆判後,均面無表情,只是透過通譯想要知道上訴程序,審判長當庭告知,3人了解後就還押。
合議庭認為,本案共盜領8327萬多元,僅查獲7754萬5100元,仍有573萬2500元的贓款未查獲,造成一銀權益損失甚鉅,且若非員警即時查獲,可能以地下匯兌方式流通國外,所以依所犯法條判處最重的法定刑5年,罰金也罰到最高。
本案是國際組織犯罪集團入侵台灣,該集團依任務分為「駭客組」、「車手組」及「銷贓組」。「駭客組」去年5月從美國、俄羅斯、羅馬尼亞等地伺服器向一銀倫敦分行進行攻擊,其中瑞士突破防火牆成功達陣,隨後入侵一銀內部網路,在自動提款機內植入程式碼,再以遠端遙控派人來台盜領。
去年6月30日,該集團派人前往西門分行測試,確認可自遠端遙控ATM吐鈔。以巴比為首的15人車手組,再自去年7月8日起陸續來台,並在同月10日凌晨起分6組分頭盜領,安德魯等7名銷贓組成員則自7月9日陸續抵台,後因車手提款時曝光,檢警陸續
逮捕安德魯及米海爾等3人,起出贓款。
北檢去年9月起訴安德魯3人,並求刑12年。北院合議庭認定3人短時間,密集12次侵入一銀網路、盜領行為,是接續犯,只能論以一罪,不是檢方認定觸犯12罪。
合議庭指出,安德魯、米海爾、潘可夫在集團內是負責贓款處理的關鍵性角色,3人雖都坦承搬運贓物部分,但仍飾詞否認本件犯行均惡性重大,犯罪情節嚴重,難認有悔意,有嚴懲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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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天堂阿
關五年後就有幾千萬可以花,誰想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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