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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員工「依法休假」 台鐵曠職單處分

員工「依法休假」 台鐵曠職單處分

聯合新聞網 – 2017年1月29日 上午8:00
台鐵員工因不滿輪休過勞,估有近一千四百位員工在除夕到初三間「依法休假」,台鐵昨已先針對除夕二百名休假員工寄出曠職單。消息傳出後,昨政務委員林萬億主張相關單位應再協調,不懲處較符合期待,但交通部卻表態支持台鐵作法,院部不同調?
「工會集體決定,台鐵必須尊重。」林萬億說,台鐵員工依法休假卻遭懲處,可能是事先協調沒有做的很理想,才會造成這種後果。林說,會再了解看看到底所有情況涉及多少單位、多少人?台鐵事先與工會協商如何?再看怎麼處理。
但交通部政次王國材稍晚卻說,台鐵產業工會惡意休假造成民眾返鄉不安與不便,支持台鐵依規定處分,也感謝春節期間在第一線辛苦工作的同仁。
台鐵產業工會發動春節連假依法休假,昨初一傳出不少車站「唱空城」,比預期嚴重。花蓮光復站不僅拉下鐵門,張貼告示表示因部分員工合法休假,人力不足,「售票房無人值班,故無法提供售票服務」,而出站旅客則請自行將車票放入回收盒中;內壢站也傳出成了無人車站。
連全國交通運輸中樞的台北車站也淪陷,部分地下售票窗口貼出「暫停售票」告示,引導民眾到「自動售票機」或「一樓大廳售票窗口」購票。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評估,除夕至初三的四天依法休假人數可能達約一千四百人左右。
至於除夕休假被台鐵率先認定「未完成請假程序,不依班表出勤」,以曠職論者,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昨啟動協助會員「法律救濟」機制反制,還發聲明表示,春節依法休假「屬合法工會活動」,對台鐵以曠職等「威嚇打壓行為」違法不當勞動,已提出裁決申請,強調勞工春節國定假日沒有法定出勤義務,依法當然不用請假,沒有曠職。
有台鐵員工直言,到台鐵工作多年,幾乎沒跟家人一起過年,這次一定要「依法休假」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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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srock 的帖子

為什麼不可以依法休假
政府公布的法條為什麼不遵守執行?
那政府也不需要訂立法條讓人民遵守
總統、立委也是老百姓選出來的
對還是錯  老百姓自己承擔
不滿意政府所做所為老百姓有罷免權可以罷免立委、總統
從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現在的蔡英文
坦白來說整個國家都快被敗光了
話又說回來  誰說公共設施的人員過年或者連續假期一定要為你服務
錢又沒有領比較多  人多累的又跟狗一樣 欠你的
不然你過年來值班阿  你有大愛精神你來犧牲奉獻  
為什麼大家都只顧到自己的利益  
卻要把腳踩在別人的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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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定休假...是玩假的嗎?
那何必一例一休?
1-7 都全勤日好了
做到吐血...
搞不懂
依法令而休假
竟然是錯誤??
所以就如心理學家研究的
人喜歡再害被害人
而不是討伐加害者

看到的都是被害者的錯
加害者反而是正義

那如果不能依法休假
那你是否年休假也可以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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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godrock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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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很容易!古人有說過: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福利,只要把福利拿出來就好了馬!大家出來工做不是為了錢是為什麼!又不是啊匾窮到只剩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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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srock 的帖子

有些工作本來就是輪休
而且輪休又不是不讓你休
只是先休後休的問題而已
^^^^^^^^^^^^^^^^^^^^^^^^^
這你自己寫的  我沒看錯吧
台鐵休假員工也是依法休假  
要員工銷假上班  可以按照法條給加班費
你給錢給福利自然有人會去上班  不會給你搞依法休假
依據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同法條第3項規定,第1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8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同法條第4項規定,第2項及第3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勞基法第30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指定適用變形工時之事業單位,因此,公司只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即可採用勞基法第30條第3項之變形工時,倘該公司係依法採變形工時者,其工時與法令並無相違且週六出勤部分應仍屬正常工時範圍內,因此無須計給加班費,惟工時之調整仍應與員工協商溝通,以免產生爭議。依據勞基法第42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倘有因健康或正當理由,不能配合公司加班者,建議應直接向雇主反應,以確保勞工權益。至於週六(8時30分至17時30分)加班,是否屬例假日加班部份:依據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至於週六是否屬於例假日,應視勞資雙方協商約定之例假日為何而定。依據勞基法第32條第2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本法所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之時間,係指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或每二週工作總時數超過84小時之部分。但依本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或第30條之1第1項第1款變更工作時間者,係指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之部分。」爰上,是否會超過法定延長工時(加班)時數應視每日或每月「實際延長工時加總之時數」而定。加班費計算問題:依據勞基法第24 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同法第39條:「第36條所定之例假、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爰上,倘係於平日延長工時者則公司應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如係於雙方約定之例假日或於勞基法第37條(國定休假日)、第38條(特別休假)規定之休假日出勤者,則該日除應給付當日薪資外應再加發一日工資。工資部分: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薪資部分係勞資雙方所議定,故公司如欲調整勞工工資,應先與勞方協議,經勞資雙方同意後,始可為之,如與雇主協商不成導致有權益受損之虞,可向勞務提供地之勞工局提出協調或調解申請
不是老闆想加班就加班
要加班可以大家坐下來談  談不攏大家依法休假
上班工作領薪水  不是做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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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 godrock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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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8# srock 的帖子

還是回到那句話
公司叫員工加班有福利有獎金給員工嗎?
假如:上班8小時服務100人給2千
         假日上班8小時服務超過100人還是給你2千
你會願意嗎?
政府公告的假日依法休假有什麼不對?
可以資遣為什麼不能資遣  連續考績未達標準就可以FIRE
~~~~~~~~~~~~~~~~~~~~~~~~
不是老闆想加班就加班
要加班可以大家坐下來談  談不攏大家依法休假
上班工作領薪水  不是做奴工
~~~~~~~~~~~~~~~~~~~~~~~~~
我可以從頭髮保證到腳趾頭  這幾句是我說的
沒有一句講到[配合公司就叫奴工]
上班就是領薪水過日子  公司不願意多給薪資卻叫員工去加班
請問這樣公司對還是員工對?
但大眾服務要求年假配合上班我認為並沒有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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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又沒有領比較多  人多累的又跟狗一樣 欠你的
不然你過年來值班阿  你有大愛精神你來犧牲奉獻  
為什麼大家都只顧到自己的利益  
卻要把腳踩在別人的背上
你在爽過年我再累  你怎麼不去海軍陸戰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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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自己當老闆,就不會有這種問題,要逼死多少老闆,無能的政府搞出這個幹嘛,以前周休二日不是很好,搞什麼一例一修,要逼死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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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rock 於 2017-1-29 16:02 發表
所以你的意思是過個年所有工作都要停擺
大家一起放假
街上鬥毆打架警察也不管
失火消防隊也不去滅火
醫院也關門受傷你家的事...

有些工作本來就是輪休
而且輪休又不是不讓你休
只是先休後休的問題而已
我之 ...
我很同意你的說法 綠民本來就是隨波逐流 不用太在意他們的綠蛆鬼民的意見

如果今天餿水蔡 提的是反向的政策 他們也會一樣拍手叫好 而且跟一般的綠民說一樣的話

會說是德政什麼的 因為綠民他們從來沒有腦袋 只要綠蛆首腦說什麼 他們都會點頭並且歌頌 跟共產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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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8# srock 的帖子

我也覺得該上班就上班
不能接受輪班工作的  或是過年要上班的人
那就不要做這種工作啊 又沒人逼迫非得做輪班工作不可
那如果出們加油站沒開 便利商店...等等全都休息 我看台灣也倒了吧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我隨便起來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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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國營單位都在搞對立....這樣真的好嗎??
之前的勞委會不是說甚麼資方不能以依法放假作為懲處員工的理由嗎??現在呢??
勞委會要槓上台鐵嗎??

不是各行各業都能實行一例一休的
妳要過年??運輸行業~警察~消防人員~醫療人員.....就不必過年嗎??
排班??其他的人都上班了~只有你放假~你要跟誰團聚??跟誰享受天倫之樂??
在過年期間~假日期間為社會大眾服務的人員都應該給予掌聲
謝謝你們的犧牲才能避免社會大眾的不便

不要搞對立~搞鬥爭
也不要以自我為中心~其他人的付出都是應該的
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是嗎??
憑甚麼要別人犧牲??為什麼不是犧牲你??
要懂得惜福~懂得關懷
政府要我們自相殘殺~人民就要隨之起舞嗎??沒那回事
你要放假~那是你的權利
你要上班~那是你的大愛
旁人無權置啄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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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 一句 都是那些自以為勞團 去搞那所謂 7 天假的問題啦 只有那些高級上班族的勞工 才有那7天假 一般勞工哪會有休足那7 天 結果搞到人不像人 鬼不像鬼 的政策 怪谁阿 有什麼好爭的 台灣人就是自私 見不得人家好 愛搞抗爭 出事就躲起來 既然有心抗爭怎不在抗下去 發現苗頭不對 就快烙跑 爛攤子 就給全民買單 見怪不怪拉 一直追求的民主 大家都會說 但 水準真的有到那嗎? 阿六仔一直在欺負台灣人 不抗外敵還在搞內鬥 還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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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會害死台灣,這女人會害慘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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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都敢帶頭欺負勞工了 那民間老闆一起有樣學樣不跟勞工協商 操死大家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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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沒批准假
就是曠職
如果不意做
就辭職
把機會留給其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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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公務員台鐵產業工會惡意休假造成民眾返鄉不安與不便.不應該...
如果軍人也比照辦理.下場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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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都是正眉,顏值高,香水、漂亮的印象,台鐵都是黑媽媽,臭味、黑手、LOW的印象,你覺得蔡政府會理你們嗎,自己要認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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