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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誤把便衣警當爽約友人「呼巴掌」 這下GG了!

誤把便衣警當爽約友人「呼巴掌」 這下GG了!

2017-05-02  13:08 自由時報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歐姓男子誤把在路旁便衣查抄過濾贓車的新興警分局曾姓員警,當作是多次爽約的朋友,劈頭就一巴掌朝曾員右臉打過去,事後才知打錯人,代誌大條,高雄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歐男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要繳新臺幣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歐姓男子於民國105年7月6日17時50分許,在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與苓雅二路口之「統一超商」騎樓處,誤認在該處擔任便衣車輛查抄勤務的新興警分局曾姓警員為其多次爽約之友人,竟徒手掌摑曾員右臉,致曾男右臉及右耳挫傷。

被告歐男於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均坦承不諱,法官審酌他迄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但念及被告沒有任何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傷害罪判處他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需繳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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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長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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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本來就不對了
不管今天是打警察還是打朋友都是不對
今天給他教訓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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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衰到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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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算那個警察幸運吧
因為打他的那個人的老婆不是立委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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