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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用餘生補償 劫殺運將 逃死刑定讞

用餘生補償 劫殺運將 逃死刑定讞

中時電子報2017年6月7日 上午5:50
毒蟲葉峻廷缺錢買毒,利用搭阮姓運將的計程車到新北市三峽山區機會,持水果刀狠刺對方奪命,再搶走車內現金1萬多元。最高法院考量葉在法庭曾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雖不被接受也未達成和解,但他非毫無悔悟之心,不如留他餘生或可彌補損害,昨依強盜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22歲的葉男,前年6月27日下午2點多,預先買好1把水果刀,在新北市新莊地區攔搭阮男的計程車,前往三峽區添福里山區訪友卻撲空,他付完車資下車抽菸時,看見阮男在車上數錢,且該地點偏僻、四下無人,於是心起歹念。

葉鑽進計程車後座,拿出刀抵住阮的脖子,喝令對方把錢交出來,阮側身想要逃出車外,葉即順勢1刀刺進阮的右頸,再狂刺頭、胸及肩部等處多刀,造成阮傷重無法動彈,被推出車外倒在路邊,直到隔天上午才被人發現,阮已死亡。

葉把搶來的計程車開到路邊棄置,拿走車內1萬7000元現金後逃到汽車旅館躲藏,並聯繫陳姓毒販用贓款買毒品解癮,案發4天後,警方據報循線逮捕葉男。

歷審認為葉男惡性重大,非予嚴懲不足以非難其行為,但考量他在法庭上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雖然不被接受,不過,他並非毫無悔悟之心,沒有剝奪其生命的必要,且判死仍難以撫慰家屬悲痛,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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