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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出入境攜帶逾10萬現鈔 須申報免受罰

出入境攜帶逾10萬現鈔 須申報免受罰

台灣新生報2017年9月6日 上午12:00
洗錢防制法新制於今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後,基隆關仍有查獲郵輪旅客攜帶超額現鈔案件,超額現鈔均依法沒入;另外,基隆關也屢屢查獲旅客攜帶超量菸品入境案件,分別依法沒入或補稅或罰款。

基隆關指出,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後,基隆關於八月三日首次查獲郵輪旅客入境攜帶新臺幣二十萬元現鈔未申報,該名旅客遭沒入超額部分新臺幣十萬元。據該關統計,自新法施行後,截至八月二十八日止,兩個月內申報件數達二十八件、申報金額約計新臺幣六千九百多萬元,與今年一月一日起,至新制施行前,半年內申報件數三十三件、申報金額新臺幣一千七百多萬元比較,申報比例明顯增加。

基隆關指出,菸稅自今年六月十二日調漲後,該關便於七月二十一日查獲最大宗郵輪旅客攜帶一百一十條洋菸入境未申報案件,短短兩個月期間,該關查獲超量攜帶菸品的補稅及罰鍰金額已達新臺幣一百一十多萬元,與菸稅調漲前補稅及罰鍰金額為新臺幣六十八萬多元相較,也有明顯增加趨勢。

因此,基隆關昨日再次提醒旅客,出入境攜帶菸品超過免稅額(捲菸二百支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磅),或攜帶總價值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的鑽石、寶石或白金等,或超過一定面額或價值現鈔、有價證券等(新臺幣現鈔十萬元,人民幣現鈔二萬元,外幣、港幣、澳門幣現鈔一萬美元,有價證券一萬美元,黃金二萬美元),都應該向海關詳實地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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