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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通訊軟體帳號被駭 業者將需賠償

通訊軟體帳號被駭 業者將需賠償

聯合新聞網2017年9月26日 上午12:48
即時通訊軟體越來越普及,但也常常發生民眾帳號遭盜用、停權、付費購買加值商品消失等爭議。經濟部表示,將首次針對即時通訊軟體服務訂定規範,預定明年五月一日上路。例如系統如遭不法入侵,業者應對消費者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

經濟部指出,即時通訊軟體是指提供一對一或是一對多的即時訊息傳送的閉鎖性通訊服務,不包括電子郵件、網路聊天室等通訊服務。這份定型化契約適用國內外業者,不過經濟部也坦白指出,若是沒有在台灣設立分公司的業者,處罰較難執行。

工業局表示,付費貼圖消失、帳號遭冒用、停權,甚至找不到客服管道等問題,這次定型化契約都會加上規範。

舉例來說,未來貼圖、帳號誤刪等,都應有提醒警示機制。

工業局說,如果消費者帳號遭到冒用,企業確認後應該立即停止帳號使用。如果消費者因為更換手機或被不法入侵導致帳號遭刪除,得請業者協助回復帳號、預付款或付費購買的加值服務商品。

如果系統遭到不法入侵,業者應對消費者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

經濟部說,這是國內首次針對即時通訊軟體服務訂定規範,考量業者調整經營契約內容事宜,此分定型化契約將緩衝至明年五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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