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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魚塭瘋種電 與養殖戶爭地

魚塭瘋種電 與養殖戶爭地

中時電子報2017年11月27日 上午5:50
蔡政府訂出2025年綠能占比20%目標,許多縣市政府著眼售電回饋金,除出清閒置公有地種電外,也鼓勵不利耕作區的私有農地種電,雲林縣口湖鄉養殖生產區218公頃被農委會畫為不利耕作區,由於太陽能板年租金4萬至4萬5000元,魚塭年租金僅1萬2000元,8成地主都有意願種電,光電政策美意引發承租養殖戶與地主間的利益衝突。

衝擊承租漁民生計

雲林縣日照強,平均日照約3.51小時,產生的綠電占全台18%,縣府以綠能首都自許,延宕25年未開發的台西工業區確定轉型為綠能專區,估計年發電量600MW(百萬瓦)至800MW,以每度電售價4至4.5元計算,縣庫可收回饋金上看1億元。

雲林縣府全力爭取公有地種電,帶動民間農地躍躍欲試出租,農委會在雲林縣畫設的不利耕作區1440公頃中,有218公頃是口湖鄉文蛤、虱目魚養殖區,若變成太陽能專區,地主受益,卻直接衝擊承租魚塭漁民生計。

民代促保留魚塭區

由於太陽能板1年租金為魚塭租金3倍多,縣府農業處委託鄉公所調查意願後,逾8成地主希望畫為不利農耕區,讓土地「鹹魚翻身」;養殖戶則表示,他們留在故鄉靠勞力賺錢,如今綠能政策破壞原有漁業生產秩序,希望政府重新考量保留魚塭區。

養殖戶向立委張麗善、縣議員黃文祥陳情,認為政府綠能政策剝奪生存權,盼中央不要把養殖區畫入不利耕作區;黃文祥說,口湖、四湖兩鄉靠海低窪,自然形成魚塭區,幾十年來政府挹注資源,養殖區不斷擴大,農委會為配合綠能政策直接畫入不利耕作區,嚴重打擊養殖戶生計。

漁電共生盼締雙贏

農業處長林慧如表示,地主、養殖戶都是農民,不利耕作區已畫設有其效力,漁業署正進行漁電共生實驗,若成功,養殖與太陽能就能並存。

建設處長蘇孔志則認為,雲林縣不利耕作區是否能順利轉為太陽能專區種電,因台電在雲林搭設的售電饋線幾已達飽和,有待光電業者自行投資饋線,才可能種電,漁業署不應要求地主抉擇要留在養殖區或太陽能發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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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快面臨最大的災難了,這些太陽能板能抗多少級的強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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