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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賣官索賄 教育局高官被訴

賣官索賄 教育局高官被訴

中時電子報2017年12月6日 上午5:50
台中市的國立高中職今年初改隸為市立,台中市教育局學生事務室主任林宜宏,竟涉嫌利用承接呈送、推薦軍訓教官晉升等權限,先後單獨約見10名申請人,誆稱以「學務」或「競選」經費等名義,索賄20至25萬元不等;有3人各交付茶葉或現金,被列保薦名單。台中地檢署5日依貪汙罪嫌將他起訴。

主動送辦 記大過降職

台中市教育局副局長劉火欽指出,該局今年5月間接獲檢舉調查,林的部分相關對話被錄音,政風室查證屬實主動將他移送法辦,並降調非主管;考績委員會並對林記1大過。林索賄時聲稱為了「贊助選舉」,經調查是他自編的藉口,他也坦承不諱。

起訴指出,林宜宏在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後,承接呈送、推薦候選上校教官及軍訓督導名冊、推薦晉任少校、中校階等職務權限,竟各在推薦作業期間,先後單獨約見傅姓、張姓、魏姓、黃姓及吳姓等10名申請人,並開口索賄。

林先後向申請人指稱「能不能掌握這次晉升機會,上面有提到一些需要、一些學務經費」、「送給主任的東西只要茶葉就好,主任喜歡喝高山茶」;甚至直言「如果要升少校需要我保薦,但需付出一些代價」,希望贊助競選經費疏通,並明講「是要20萬元」,要求放在蘋果禮盒內。但先後遭7人拒絕,林將他們改列入放棄推薦名冊。

找10教官 誆贊助選舉

林向魏姓申請人要求,要感謝他推薦就送茶葉,「上面要選舉,看你隨意樂捐」,魏則稱僅能樂捐2至3萬元,先交付林茶葉。林另要求黃姓申請人贊助選舉認捐4桌,每桌5萬元,黃依約交付裝有20萬元的水果禮盒,林竟食髓知味,當場要求再追加2桌,遭黃拒絕;吳姓申請人也交付5萬元水果禮盒,林再要求認捐2桌,同遭拒絕。

林收受賄賂後,將3人加入保薦名單呈報國教署,5月下旬,得知國教署接獲檢舉,各退還所收受賄款。

檢方偵查後,痛斥林要求教官買官,嚴重損及官箴及軍事升遷體系廉潔,依貪汙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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