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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檢方澄清:未查扣鉅款、現金

檢方澄清:未查扣鉅款、現金

中時電子報2017年12月6日 上午5:50
寶島時代村員工自救會5日到南投地署陳情,要求檢方發還公司資料和店家資金;但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盈強調,檢警調人員在搜索過程中,從未查扣任何現金或鉅款,至於部分無關犯罪的存摺與印鑑,已經通知當事人領回。

吳怡盈表示,檢方對於所有民眾的陳情、申告都依法辦理,因此,寶島時代村員工自救會的陳情案,也已依法受理分案。

吳怡盈說,為避免外界誤解,因此就相關事件提出澄清,首先,江欽良所涉違反農業金融法案件,目前持續偵辦中,都依法執行搜索,並就可以做證據的物品扣押。

檢方指出,地檢署並沒有扣押任何寶島時代村公司或江欽良的現金,也沒有扣押江欽良日前所說,他在保險箱內的「鉅款」。且江欽良並沒有以任何南投地檢署、人員為被告而提出告訴,日前江欽良到地檢署按鈴申告,申告內容也沒有提及所謂現金或鉅款部分。

吳怡盈表示,全案所衍生的相關申告、聲請或陳情案,地檢署都已依法受理分案,就發還扣押物聲請案,已斟酌案情,函覆可領回部分的存摺、印鑑。其餘涉嫌犯罪的證物,檢方暫時不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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