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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開庭10秒判無罪 還張員公道

開庭10秒判無罪 還張員公道

中時電子報2018年1月10日 上午5:50
「我問心無愧!」開槍擊斃黎嫌的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9日聽完宣判後回分局繼續上班、執勤。他說,5年多來開了快30次的庭,這次不到10秒,法官就宣判無罪,如此迅速讓他愣了一下,但總算放下心中石頭,不過,他也認為家屬為了國賠會再上訴,他自認問心無愧,為了執法者的公義,會繼續打官司。

5年開庭30次 次次煎熬

張景義回想這5年來,從準備庭、偵查庭,交叉詰問程序都很冗長,他說,每一次開庭,都是一種煎熬,「這次是最快的一次!」昨天走進法庭,才把外套放好,還來不及坐下,法官確認身分後,就直接宣判無罪,過程之快,讓他有些驚訝。

回顧案發經過,張強調當時狀況很危急,人行道上滿是遊客和街頭藝人,身為執法者,他選擇開槍制止,這個判決是還給他一個公義,以後其他同仁執勤時,不要因為顧忌而不願使用槍械,根據判斷,該開槍時就要開。

張景義說,當時看到車子開得很快,再往前將傷及無辜民眾,所以選擇開槍射擊,不料子彈射穿車子,打中黎腹部,造成這種不幸,不是他所願意,但身為警察,重回現場還是會這樣做,一路走來,他「無愧於心」。

除感謝法官判決,這段期間很多親友都給張景義鼓勵,還有很多不認識的民眾,寫小紙條、打電話到警局幫他加油,其中還有4個現場目擊者主動出面,熱心作證當時狀況多危險,他也在獲判無罪後,特別想向大眾致謝。

4目擊者 主動出庭作證

張獲判無罪後,第一時間打電話給父母報訊,雙親聽了十分高興,直說要去謝神還願,他表示,暫時輕鬆了,今年總算可以過個好年了。

張強調,去年底有交給黎家80萬,但這不是賠償金,而是考量黎身後有3個小孩,基於人道給的協助金,若家屬將來上訴,他仍然會主張自己無罪,走法律途徑解決,並感嘆:「漫長的官司,可能還要3、5年才能真正解決吧!」話中充滿無奈,也道出警察執勤開槍時,其實背後充滿許多顧忌與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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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勝訴與否,光是纏訟五年,就夠讓其他警察害怕開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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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哪幫這位法官按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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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員警都嚇到了! 以後開槍時會質疑一下,也許差在這一瞬間 就造成員警或是路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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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評論警員是否用槍不當。但是近距離朝車門開槍應有貫穿車身的心理準備。一把警用90 手槍子彈出速約一秒鐘380公尺。打穿車身再入人體、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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