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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防堵出境詐騙 列管1700多人

防堵出境詐騙 列管1700多人

中時電子報2018年3月5日 上午5:50
台灣電信詐欺猖獗,「行騙天下」,雖法務部已修法納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嚴懲,但法院仍予輕判。據統計,去年獲法院輕判6月至2年徒刑的詐欺犯,竟超過八成,甚至可易科罰金,相較詐團獲利動輒上億,不成比例,難以遏止犯罪。對此,高檢署除要求檢察官從嚴追訴外,另建制「電信詐騙犯罪資料庫」建檔列管1700多名詐欺犯,預先掌握其人流、金流、出入境動態,若發現出境異常即予境管,防範其再出境詐騙。

法務部近年來增訂刑法加重詐欺罪、刑法沒收新制,另將電信詐團納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懲罰,在洗錢防制法增訂處罰車手及擴大沒收條款,法院去年共判決3147案確定、總計沒收22億9569萬餘元。

雖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詐團,比率從2016年的4%大幅提升到去年的46.6%,但法院仍予輕判,去年法院判決刑度1年至2年徒刑,占68.06%;判刑6月至1年,占15.39%,兩者合計83.45%,目前僅有1案因合併定刑判到10年6月,但刑度仍無法與大陸相比,導致詐團在台關不怕,一再出境從事電信詐騙。

因此高檢署主動建制「電信詐騙資料庫」,彙整建檔涉詐欺案判決有罪定讞的1700多人資料,運用大數據分析追查幕後金主及首腦,預先警示並即時蒐證,若發現被列管的詐欺犯,出現通聯、金流異常,出國天數過久,疑有出國設機房可能時,即實施境管通報,將欲出國者帶回偵訊,並分案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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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要修法重判而不是列管

台灣詐騙犯人權比較重要  被害者都是該死

台灣治不了直接送給對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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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釋:
被騙的人是因為笨~貪~痴才會被騙
並非全是詐騙人員的錯~受騙者要負絕大多數的責任
沒有連受害者一起判刑已經很客氣了
罪名是~引誘犯罪
那麼容易被騙....不騙你還覺得對不起你咧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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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出境詐騙 列管1700多人,可看出這無能政府病的不輕,是癌症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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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簡單,如果騙到那一國的就先送那一國受刑罰...
最後就只能回來台灣騙台灣人.... 因為罰最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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