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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健康] 不完全氫化油 7月起禁用

不完全氫化油 7月起禁用

不完全氫化油 7月起禁用

氫化油脂又分為「不完全氫化」與「完全氫化」兩種,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主任許惠玉表示,不完全氫化油在氫化過程中,會產生所謂人工反式脂肪,難被人體代謝消化,容易沉積在血管壁上,造成血管阻塞,同時也會增加罹患中風、高血壓、血中壞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上升、冠狀動脈心臟疾病的罹患風險。食藥署公告107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不完全氫化油。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5年4月公告「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預定民國107年7月1日實施,摘錄公告內容如下:一、食用氫化油包括完全氫化油(Fully hydrogenated oils,FHOs)及不完全氫化油(或稱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完全氫化油,指經氫化處理,達完全飽和或接近完全飽和,碘價小於或等於四之油脂,得使用於食品。二、不完全氫化油,指經氫化處理,但未達完全飽和,碘價大於四之油脂,不得使用於食品。

「完全氫化油」與「不完全氫化油」又有哪裡不一樣呢?許惠玉主任從動物油與植物油的特性談起,動物油發煙點比較高,可以耐高溫、適合用於油炸、煎、烤…等高溫烹調;而植物油除了橄欖油與椰子油外,其餘的發煙點較低,適合用於如涼拌、低溫拌炒…等低溫烹調。因此出現了「氫化」的加工方式,植物油經過「氫化」過程會改變脂肪酸結構,就可以克服只能低溫烹調的缺點,而可以使用在高溫烹調上,這樣的加工方式擴展了植物油的使用範圍,除了成本較低、耐高溫、性質更穩定,也可以延長保存期限。常見氫化油在標示上會標示例如:人工奶油、烘焙用酥油、奶精、植物性奶油、人造植物奶油、硬式植物性奶油、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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