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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最高院法官改特任官 不沾政黨色彩?

最高院法官改特任官 不沾政黨色彩?

聯合新聞網2018年6月1日 上午6:19
司法院為朝金字塔型訴訟程序方向修法,擬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改成特任官,員額大砍;基層法官憂心終審法院恐抹不去外界對法官政黨傾向、政治信仰的質疑。但也有支持者認為,特任官制度能夠打破現有的「接班梯隊」慣態,帶動組織活力。

最高法院有庭長指出,將最高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是一種最好引外力進入司法的方式,也是對實務界職業法官的一種不信任。

有高院法官說,司法院長是如何產生的?院長提的人選難道不是自己中意的人嗎?法官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又是哪來的?光思考這些問題,就無法杜絕政治介入司法的想像。當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特任官時,是否需要「助理法官」來幫忙寫判決?

另名高院的法官直言,改成特任官的最高院法官,地位幾乎等同於大法官,究竟我國司法制度需要多少特任官?未來最高法院法官與大法官地位是否相同?享有特殊尊榮的特任官們會花多少心思在一般百姓的訴訟案件上?民眾的審級利益是否會被壓縮?

有法官直言,一旦最高院法官改為特任官,所審理的案件可想見是特定、目標導向,這樣的制度下,尤其只民、刑、行政訴訟都只有一庭,等於是要國人訴訟以「不能上三審」為原則,日本、美國的當事人折服率高,台灣人卻能上訴就上訴,突然要改變這種文化與制度,有難度。

往好處看是一個案子不用拖延、在二、三審間來來去去,但大幅限縮民眾上訴三審權利,就能獲信任嗎?

一名地方法院法官表示,雖說「法官無大小」,但「這是真的嗎?」大家都說地院是堅實的事實審,實務上許多地院法官希望能上高等法院,高院的法官也想「更上層樓」到最高法院,有人認為這是一種肯定,卻也不諱言,法界有一種排隊文化。

不過,若是最高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年輕的法官有機會不用等排班,與外面的學者、律師等其他法界人士,都可直接獲拔擢。

一九九九年全國司改會議就確立縮減最高法院法官人數,但因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未能推動,至今仍維持現制。 依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期程,配合金字塔型訴訟程序的各種修法,司法院今年上半年院會就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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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看出來這個人的腦袋政黨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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