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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男朝法官潑水斥恐龍 被逮

男朝法官潑水斥恐龍 被逮

中時電子報2018年7月10日 上午5:50
51歲劉姓男子對官司結果和程序都不滿,9日開庭竟朝法官葉作航潑水,不但稱葉是「恐龍法官」、沒資格坐包青天的位置,還恫嚇:「走路要小心、不要被車撞!」和幫腔的王姓友人被當庭逮捕,依《刑法》侮辱公署和違反《法院組織法》妨害法院執行勤務罪嫌送辦。

劉男指控,在桃園地院2度打官司都碰到法官葉作航,第一回控告律師失利、第二回和兄弟有債務糾紛,不滿聲請正常流程卻改走簡易法庭,9日下午開庭不久,突然拿手上的寶特瓶朝葉作航潑水,咆嘯:「你有資格坐那個位置嗎?」、「那是包青天坐的!」,還恫嚇:「走路要小心、不要被車撞!」

葉機警閃躲沒有遭殃,但電腦和法庭牆壁都遭水洗,3度勸告劉冷靜、不要藐視法庭,劉依然情緒激動謾罵,甚至語帶嘲諷道:「你是收了多少錢?」法官一度動怒拍書類嚇阻仍未果,當場以劉男藐視法庭請法警逮捕,坐在後面旁聽的王姓友人也站起來幫腔:「你法官這麼大聲幹什麼啦?」

警方當庭將劉男和王男逮捕送辦。葉作航感嘆到職2年多,長達1年半加班認真審案,講到聲音都啞了:「劉如果有理,為何依法救濟屢次遭駁回?」最後宣布提前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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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不能諒解這種把自己情緒發洩在別人身上的人渣~但也能讓法官看看所謂的人渣是甚麼行為

法官遇到人渣能馬上逮捕~能馬上依法行事
反觀百姓遇到人渣卻沒完沒了~光是調查最快也要好幾個月~就算有錄影有證人也一樣
審理期間當事人還要面臨恐嚇壓力(走路要小心~不要被車撞)
就算判刑也能易科罰金~重點是給政府而不是當事人
民事賠償???想都別想那種人會給
到頭來~受益者是政府~受害人不僅拿不到任何賠償還要花時間跑法院
究竟何時正義才會站在受害人這邊???我很懷疑......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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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背後還罵昏君咧!
當面嗆法官.麻煩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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