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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照判決准令 羅瑩雪指沒迴避空間

照判決准令 羅瑩雪指沒迴避空間

中時電子報2018年7月17日 上午5:50
「執行死刑不是遷怒,公務員本來就該依法辦事。」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民主法治的國家,如果講民主,大部分民意都支持執行死刑;至於說法治,法律本來就有這個規定,而且依法判決確定後,就是應該依法行政,就該照判決執行,沒有不執行的餘地。

羅瑩雪自2013到2016年,2年多的法務部長任期內,執行3次死刑,其中還包括發生在2014年5月21日轟動社會隨機殺人案的死刑犯鄭捷,創司法史上定讞後最快執行的紀錄。羅瑩雪說:「沒有迴避空間」。

她強調,死刑的執行當然要慎重,過去她3次執行死刑都是非常的慎重,已排除所有的可能,比如說冤獄的、冤案的情況,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再不執行,她覺得不符合民主,也不符合法治。

至於接她法務部長一職的邱太三指「如果沒有發生小燈泡案,鄭捷不會那麼快執行」,羅瑩雪相當不以為然。她說,「不能拿對別的事情的怨恨來執行其他前面的死刑被告」,邱太三說法是不對的,因為每一個被判處死刑都是因為自己的行為,不是因為對新近發生案件的氣憤,就把情緒移轉到前面案件。

羅瑩雪說,新近一些重大刑案是提醒大家,前面的案件為什麼沒有執行?使得這些潛在的犯罪人物無所顧忌,甚至大言不慚地說「殺一、兩個不會判死」。

她表示,執行死刑,法律的實現,其實是對社會大眾的教育,對所有人很明確表示「法律是算數的」、「法律是認真的」大家必須嚴格的遵守,所以對社會教化的意義在此,不能說前面的事情擺著,後面的事情就跟它不相干,社會不是這樣的相互作用。

羅瑩雪強調,公務員本來就該依法辦事,但是執行死刑,也是法務部長不可迴避的一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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