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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民國時期演講招親的奇女子

民國時期演講招親的奇女子

  1927年3月26日的《北洋畫報》載有《王孝英女士趣聞》一文,談到她演講招親的逸聞趣事。她上大學以前即有無數男子向她求婚,王孝英提出,求婚者必須登臺演講,她親自前往鑒選,然而「聞者咸莫敢嘗試」,只有一位曾經留學東京的教育部職員欣然應約,當時聽者雲集,演講者鼓其如簧之舌,盡其所有之才,希望博得女士青睞及臺下掌聲。不料才幾句話,王孝英冷笑離席,揚長而去。此文附有王孝英的頭像,並有「南國屏藩」之語,且用英文說明:福建南屏縣長,中國第一位女縣長。
  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禁止跳舞,引發舞界風潮。1947年廣州市政府決定,營業性舞廳自10月1日起一律停止營業。禁舞令遭到舞業人員極力反對,甚至舉行所謂千人大會,呼籲政府延期禁舞。當時王孝英既是國民黨中委、立法委員,又是廣州婦女運動會主委和粵婦女職業促進會負責人。面對舞女代表聲淚俱下的懇請,她表示:「跳舞為高尚娛樂,但在總動員令下,前方戰士殺賊,後方民眾自應吃苦。故禁舞勢在必行,目前問題為禁舞後的救濟辦法。」又說已經與市長商定,計劃分三期禁舞,至年底禁絕,從而使得舞女取消了到市府列隊請願的原定計劃。王孝英還與其他人一起,托人向當時坐鎮廣州的宋子文說情,希望市政府收回成命,或展期執行。王孝英說:「廣州舞女總數超過5百,一個舞女養活5口之家,一下禁絕,又不能馬上轉業,於是兩千多人失業,加上靠舞廳吃飯者,總數超過三四千人。」因此她表示:「我做婦女運動會的主任委員,對於這個問題真不好辦,怎能在短期間內找到許多她們適當的工作呢!」市政當局終究答應禁舞展期。轉業舞女再就業培訓開始後,王孝英擔任班主任,訓練內容包括編織、會計、家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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