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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吳茂昆4年請假563天 監院糾正東華大學

吳茂昆4年請假563天 監院糾正東華大學

聯合新聞網2018年8月17日 上午6:23
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任職國立東華大學校長期間,因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上月遭監察院彈劾。監察院昨又公布調查報告並糾正東華大學,指吳茂昆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每年應上班二百六十日,但他四年間竟請假五百六十三日、違法公差達一百零六日。

監委高鳳仙表示,吳茂昆自一○一年一月至一○五年一月止,擔任東華校長,期間申請差假共五百多天,國內三百五十九天,國外二百零三天,加上周末及國定假日,有超過半數的時間未在學校。

高鳳仙指出,東華核准的差假,有廿四件事由籠統,差假單僅填「北上洽公」或「北上會議」,有兩件並未填寫差假申請單,有五十五件是出差後才向人事室提出。

高鳳仙說,東華明知吳茂昆赴中央研究院參加實驗室或院士等會議,及參加陳水來文教基金會等十個兼職機構團體會議,除大學校長協會會議外,其他九項兼職機構會議,均非「執行與本職有關之公務」,依法不能申請公差及領差旅費,但他申請十五筆差旅費,共計三萬三千餘元,之後才由薪水扣還,吳茂昆與東華大學違失行為明確。

東華大學主任秘書古智雄回應,校長請假天數並無限制,但必須提出事由,若因洽公請假,也須提出洽公內容,以及為何事洽公,古智雄說,校長假單由主秘批閱,他一○五年一月間才上任,當時已是趙涵捷校長,對吳茂昆請假過多、違法申請差旅費,並不清楚。目前就按監院、教育部公函,東華全力配合。本報記者打前主秘手機,已是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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