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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拿居住證會被查稅 兩碼子事

拿居住證會被查稅 兩碼子事

中時電子報2018年8月23日 上午5:50
申辦台胞居住證,會導致被大陸全球查稅?熟悉兩岸租稅的財務顧問說,居住證跟查稅完全是兩回事,目前台胞在大陸所得,本來就要繳稅,至於大陸境外所得的課稅問題,是要按照大陸正審查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境內外都要課稅的「稅務居民」定義,改為在大陸有住所或1年住滿183天,只要合乎稅務居民定義,境外所得就有可能被課稅。

年住183天 境外所得恐課稅

兩岸租稅的財務顧問指出,台胞課稅問題,要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為準,跟居住證無關聯,大陸推出居住證,不是為了把台胞境外所得課稅,因為「在大陸有住所或1年住滿183天」,這都是可以查到的紀錄。

資誠(PwC)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段士良說,台胞應留意的,不是居住證,而是大陸放寬對稅務居民的定義,及陸方應篤定會在今年通過個人所得稅修正案。

第三地發放薪水 風險變大

段士良表示,近年全球在合作追稅趨勢下,台商在第三地如香港發放台幹薪水的稅務風險變得更大,尤其大陸、香港已首度進行CRS(共同申報準則)稅務資訊交換,大陸稅務機關可知道台幹、甚至台商在香港的金融帳戶情形,過去大批境外所得或將薪資收入放在香港未申報,都會被要求補稅。

尤其個稅法修法通過後,段士良指出,由於對稅務居民的定義從寬,被香港金融機構判斷具有大陸稅務居民身分、將傳送給大陸稅務機關的資料人數將更多,建議台商應對台幹薪資規畫進行檢討因應。

調整居住天數 操作難度高

就台商部分,過去許多業者會調整在大陸居住天數,例如離境回台一段時間來規避變成大陸稅務居民。但未來新規要累計出境183天以上才能閃避,除了操作難度很高,不小心還可能被兩岸稅局同時視為稅務居民,進而變成雙重課稅。

台胞居住證值得討論的,是領過居住證的後延效果,例如有些小孩跟隨父母到大陸念書、領了居住證,還在5年有效期限內回台工作定居,是否會因此被當成大陸稅務居民?但他認為發放居住證為的是政治需求而非課稅,加上個稅法的法律層級較高,一旦有牴觸,相信大陸的稅務機關會先回歸稅法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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