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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帶陸臘肉入境 首度重罰1萬5千元

帶陸臘肉入境 首度重罰1萬5千元

中時電子報2018年9月19日 上午8:49
中秋將至,台灣消費者應注意大陸非洲豬瘟疫情,不要違規攜帶或網購肉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7日說,有旅客自大陸違規攜帶未經煮熟之肉製品至松山機場及高雄小港機場,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被處以最高額1.5萬元罰鍰。據了解,此案為大陸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後,首度有旅客被裁罰1.5萬元。

防檢局指出,財政部關務署與防檢局共同在松山機場及高雄小港機場,查獲旅客自大陸違規攜帶未經煮熟的臘肉、臘腸、肉麵、燕皮及火腿共3件,其中松山2件、高雄1件。

3人被重罰

防檢局指出,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立即對違規旅客處以最高額1萬5千元罰鍰,同時採樣送檢測,以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

據防檢局統計,本月1至16日期間,旅客違規攜帶大陸豬肉產品案件達47件,裁罰1.5萬者共3件,其餘均裁罰3千元。

「鑑於非洲豬瘟病毒隨旅客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侵風險增高,針對違規者將從重裁罰,以遏止不法行為。」防檢局呼籲,旅客切勿違規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免引入疫病害蟲,影響農業生產安全。

此外,為防止非洲豬瘟病毒入侵,關務署7日與防檢局新竹分局於桃園遠雄自貿港區會議室舉辦宣導會,會中請各公協會、快遞業者,以及報關業者等共同防疫非洲豬瘟,保障國內豬隻安全及國人健康。

尚無藥可醫

關務署指出,因中秋節將至,海關將加強管理貨棧秩序及宣導相關法令,確保貨物移動安全,並依查驗狀況、風險管控機制,持續加強查核從大陸輸入的相關肉類製品、農產品等管制物品,請民眾及快遞業者遵守相關法令,向海關誠實申報,避免觸法。

關務署呼籲,民眾如有查獲虛報疫區輸入的豬肉製品等案件,除依海關緝私條例及相關法規裁罰外,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請進口人勿以身試法,影響自身權益」。

此次大陸傳出的疫情,是亞洲首次出現非洲豬瘟病毒。據了解,非洲豬瘟病毒一般由口腔與上呼吸道入侵豬體,或由帶毒壁蝨叮咬,疫區之豬肉、肉製品,以及國際機場、港口的食物殘羹可能帶毒,且病毒性疾病尚無藥物可供治療,初發生地區死亡率高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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